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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7 20:38 信息来源: 环境督查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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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一项

反馈问题:在督察谈话和走访过程中发现,天水市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差距,在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上态度不够坚决,不敢动真碰硬。个别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过于强调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未靠实。

整改目标: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相关工作部门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4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市环委会全体会议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等会议上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坚决整改反馈问题。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上提一级调查处理。市环委会办公室先后两次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各类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问题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举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调推进生态保护高水平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培训,切实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对生态环境问题累计立案查处75件,行政处罚526.669万元。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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