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甘肃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五项
反馈问题:天水中材水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地下水取水井,目前违规取水量已达38万余方。
整改目标:对天水中材水泥公司取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核定取水量进行取水。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2019年,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原有1#水源井完全枯竭,为了利用水源井中的供水设备,该公司又将1#水源井和2#水源井采用管道联通,使用地表水,通过管道供水到原1#水源井,再从1#水源井通过管道供水到2#水源井,利用原有1#和2#水源井中的供水设备和管路系统实现厂区供水。2020年1月,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申请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年取水许可量30万立方米。根据省督察组现场核查意见,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新建蓄水池1座,利用原有箱涵引水入蓄水池后供给企业日常生产,将原有1#、2#井废弃。目前,天水中材水泥公司重新建设的沉淀蓄水池工程建设已完成,废弃原有1#、2#井,将地表水引水入蓄水池后供给企业日常生产。严格执行计划用水,计量取水,建立用水台账,按照许可证批准取水量取水。达到整改要求。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