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173 | 甘谷县大像山镇杨场村小学后有一私人养猪场,臭味扰民 | 甘谷县 | 畜禽养殖 | 甘谷县大像山镇政府和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实地核查,与业主面对面协商,业主同意将生猪转移出售,将养殖设施全部拆除。 | 属实 | 所有生猪已转移出售,养殖场周围粪便已清理到位,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 | 是 | |
2 | 201 | 甘谷县大像山镇蒋家下庄黑宝养猪场养有上百头猪,每天早上、下午猪叫声很大,噪音扰民,且猪粪乱堆乱放,滋生蚊蝇,臭味扰民 | 甘谷县 | 畜禽养殖 | 甘谷县大像山镇政府和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等实地核查,与业主面谈协商,业主同意将生猪转移出售,大像山镇帮助联系生猪收购商,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将生猪转移出售。 | 属实 | 目前,所有生猪已转移出售,养殖场周围粪便已清理到位,圈舍已全部拆除,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 是 | 无 |
3 | 208 | 秦州区七里墩街道天河小区东边(原长低厂家属院),长期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破坏环境且危房危墙、存在安全隐患 | 秦州区 | 垃圾 | 秦州区七里墩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问题反映的“原长低厂家属院”已于2014年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长低厂自拆自建项目,二期棚改工程因拆迁方与8、9、10号楼和路口商铺共12户住户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导致住户阻止拆迁并阻挡施工方清运建筑垃圾。据现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居民得知,信访投诉生活垃圾问题,系目前未拆除5栋楼里存在未能搬走的生活用品和废弃物导致,该小区8、9号楼前柴房因墙体歪斜并产生裂缝,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已于7月9日将危墙拆倒,并进行清运,在清运车辆到达后,遭到8、9号楼部分住户阻挡,无法清运,有个别住户还将报废面包车停放在路口,清运车辆和挖掘机无法进入。该住户要求长低厂同意自己所提出的补偿标准后方可允许车辆进入,经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住户不同意拆迁及清运建筑垃圾。 | 属实 | 要求长低厂将死角内存在的生活垃圾立即清理清运,并坚持每日保洁,同时督促天水启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秦州分公司对长低厂小区现有住户生活区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要求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确保该区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长低厂和相关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对后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 是 | 无 |
4 | 215 | 秦州区罗玉小区43号楼3楼4号住户反映,该小区因拆迁导致饮用水管和生活污水管破裂,经抢修,自来水管已接通,但污水管仍然破裂,目前饮用水管泡在污水管池子里,影响住户饮水安全 | 秦州区 | 污水 | 州区罗玉小区43号楼位于天水市血站南侧,该区域现有住宅楼3栋(41#、42#、43#),所涉区域均未在罗玉小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区域污水管破裂属年久失修、老化破损所致,并非因征收拆除所致,且周边已征收房屋由于部分住户还未搬迁,拆除工作也未全面开展。实地调查发现,积水主要因41号楼东侧人行道位置的主排污井堵塞造成。 | 属实 | 天水市城市更新中心已与秦州区相关职能单位衔接,并安排专用抽污车和专业人员对堵塞区域进行了疏通,反映问题已有效缓解。目前还在进一步疏通,待专业人员疏通堵塞区域后,该问题将彻底解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219 | 1、2020年,秦州区玉泉镇东十里村现任干部张某和师某,以开厂为名毁坏十余户村民水浇地,总计三十余亩。2、2019年,前任干部师某存、周某卫破坏东十里村二十余亩林地,并授意、怂恿其亲属破坏林地四十亩左右,共计毁林六十余亩 | 麦积区 | 污水 | 经核查,投诉反映地块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地类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于2008年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复面积3.0568公顷,所反映三十余亩水浇地均在批复范围内,该地块2008年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一直未挂牌出售,处于闲置状态,偷倒垃圾情况严重,为治理周边环境卫生,2020年由玉泉镇东十里村委会商议决定,向涉及该地块的农户进行租用,对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在此地块建设停车场一处,免费提供村民使用,由村上统一管理,在停车场还未建成之际,2021年市政府启动了东十里村城市更新项目,该地块被列入东十里村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区域。关于“2019年,前任干部师某存、周某卫破坏东十里村二十余亩林地,并授意、怂恿其亲属破坏林地四十亩左右,共计毁林六十余亩”的问题,经核查,玉泉镇东十里村师家湾曳茬(小地名)有一块地被村民进行了平整,通过查对档案,该地块为东十里村村民文光祖的退耕还林地,退耕面积4.5亩,初植树种为山杏。由于多年经营管理不到位,原有山杏已老化枯死,文光祖本人现已无劳动能力,为增加家庭收入,2020年3月将该退耕还林地块租给本村村民周某经营。周某为了更新树种,对原有枯死树木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了平整,不存在破坏林地行为。经调查,文某、周某与前任干部师某存、周某卫无任何亲属关系,文光祖与周贵平租赁土地为私下约定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前任干部师某存、周某卫授意的情况。 | 不属实 | 针对反映的村干部以开厂为名毁坏十余户村民水浇地的问题,该地块已计划列入东十里村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区域,等待后续天水市城市更新中心对该地块进行评估征收。针对反映的前任村干部破坏林地的问题,已由秦州区玉泉镇政府责令东十里村委会督促当事人周贵平进行整改,按照区林草局现场核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当事人8月10日前恢复退耕还林地植被,并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228 | 秦州区天水鸿吉源建材公司(皂郊镇高速南出站口驾校)、秦州区皂郊镇慕水沟天水博鑫工贸有限公司、皂郊镇何家村天水鑫汇隆建材有限公司,后半夜生产,噪音大,尘土飞扬,洗砂废水乱排乱放,污染环境 | 秦州区 | 生产污水 | 秦州区皂郊镇政府、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1、关于天水鸿洁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鸿洁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秦州区基坑废料再利用项目建设1条砂石料生产线,原料为外购建筑工地基坑沙土。2021年7月17日,国网天水市秦州区供电公司营销部按照天水市秦州区应急局要求,对天水鸿洁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动力供电服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筛分机和鄂破机设置有袋式除尘装置和15米高的排气筒,厂区建设有二级沉淀池一座和压滤机一台,厂区大门内南侧设置有二级沉淀池一座,用于收集厂区雨水及洗车平台用水,废水循环使用,半封闭式生产车间和料棚已经建成,有少量已覆盖的堆料。该公司在验收期间,2021年6月15日—16日委托天水天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2021年6月21日天水天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No.THJ-20210615-A01),检测结论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该厂厂界噪声东、南、西、北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要求。天水鑫汇隆建材有限公司为天水宇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建设有砂石料开采、一条加工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天水宇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河道采砂权,2019年4月26日,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甘河采证(天秦准采)字〔2019〕年第04号),有效期限为:2019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5日,到期后区水务局将该采砂许可证延期一年(甘河采证(天秦准采)字〔2020〕年第04号),有效期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该企业采砂许可证已到期,根据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2021年7月1日下发的《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关闭到期河道采砂企业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已停止生产,秦州区水政监察大队对该公司洗砂场的配电箱进行了查封,对厂区蓄水池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秦州区供电公司皂郊供电所开具的书面证明显示,该公司自2021年7月5日之后,未使用大工业用电。天水博鑫工贸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基坑开挖混合砂分离加工再利用项目。2018年11月27日,天水市秦州区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向该公司颁发了《取水许可证》(证号:取水(天秦水证)字〔2018〕第B05020007号),取水地点为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慕水沟,有效期限: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1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印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博鑫工贸有限公司申请临时用的批复》(天自然资源秦发〔2020〕354号),原则同意该公司使用皂郊镇周集寨村集体土地13.2亩,作为废石综合利用堆放厂临时用地;2019年8月7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印发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博鑫工贸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基坑开挖混合砂分离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秦环发〔2019〕107号),同意项目建设;2020年9月26日,该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专家结论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该公司季节性停产;2021年6月15日,天水市秦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号为:(天秦)应急管责改〔2021〕基础29号),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整改。2021年7月16日,国网天水市秦州区供电公司营销部按照天水市秦州区应急局要求,对天水博鑫工贸有限公司停止动力供电服务。该公司建设有建筑面积2597平方米全封闭式车间,车间内安装有洗砂机、振动筛、破碎机、制砂机、压滤机和二级沉淀池一座等设施设备,均处于停产状态。 | 部分属实 | 目前,三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不发生投诉反映的相关问题,要求上述三家企业加强停产期间的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正常生产后,需落实以下整改要求:一是严禁夜间10点以后施工,防止噪音扰民。二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出现尘土飞扬问题。三是严格生产用水管理,严禁洗砂废水乱排乱放,污染环境。 | 是 | 无 |
7 | 238 | 秦州区大城街道皇城路瓦窑坡村149号家属院门口有一洗澡堂,排放大量煤烟,干扰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 秦州区 | 大气 | 秦州区玉泉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秦州区银洗江淋浴馆在玉泉镇瓦窑坡村民自建房内,处于城乡结合部,主要是为周边村民及打工人员提供洗浴服务。现场核查,该洗浴馆有一台0.5蒸吨生物质颗粒锅炉,锅炉房内堆有生物质颗粒16袋,锅炉房内及周围未发现燃煤,生物质锅炉炉膛内未发现有燃煤痕迹。 | 属实 | 秦州区玉泉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8月底前安装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安装后尽快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并报送检测报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240 | 秦州区友好路141号对面的花鸟市场的垃圾点,每天清运垃圾时臭水横流、臭味扰民。投诉人希望把垃圾点转移到其他的地方 | 秦州区 | 垃圾 | 秦州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市场建设中心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垃圾点位于友好路中段丁字路口,紧临坚家河市场后墙。原垃圾转运点设置在友好路南口,由于该区域人员密集,垃圾收集转运时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运输不便,市场管理单位将原有垃圾转运点由友好路南口搬迁至目前位置。该区域相对较为宽敞,且离居民区较远。该区域垃圾由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清运,在垃圾清理过程中,由于运输车辆封闭不严导致垃圾液体外溢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秦州区环卫中心对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召开约谈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及时清运垃圾,增加清运次数,做好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工作,防止垃圾液体外溢;二是清理垃圾时,使用药物消除臭味,及时消除影响;三是清理完后要用高压清洗车对区域路面进行彻底清洗。目前天水京环公司已安排专人对该区域每天进行清理清洗。 | 是 | 无 |
9 | 243 | 投诉人对164号猪有鲤火锅店油烟扰民处理结果不满意,油烟继续扰民 | 秦州区 | 油烟 | 该问题与第11批164号问题内容相符,已办理答复。接到本次投诉后,通过再次现场核查,猪有鲤火锅店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烟道排放,之前反映换气扇已拆除并封堵出风口,该店现场提供了2021年7月17日出具的油烟、噪声检测报告1份,检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噪声均达标。 | 属实 | 该店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原有后厨换气扇已拆除,出风口已封闭,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店油烟、噪声排放均达标。 | 是 | 无 |
10 | 244 | 甘谷县武家河镇秦家坪村村户1组3号门前有一养猪场(大约200多头猪),离住户50-100m,猪场的排泄物流到路面上,滋生蚊蝇,臭味扰民。 | 甘谷县 | 畜禽养殖 | 甘谷县武家河镇政府和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现场进行核查,举报反映的养猪场,业主为尉志杰,现存栏生猪212头,其中育肥猪189头,仔猪23头,存在“猪场的排泄物在果园堆放,滋生蚊蝇,臭味扰民”问题。 | 是 | 甘谷县武家河镇政府和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实地核查,与业主面谈协商,业主同意将生猪转移出售,武家河镇帮助联系生猪收购商,将生猪转移出售。目前,212头生猪已全部转移出售,养殖场周边粪便已清理到位,养殖场内养殖设施已拆除完毕。 | 是 | 无 |
11 | 245 | 秦州区尚善苑小区门口经常有私人组织的弹唱演艺活动,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等声音十分大,严重干扰住户正常生活 | 秦州区 | 噪音 | 秦州区公安分局、区国投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私人组织的弹唱演艺活动”是由云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音乐艺术空间”工作室组织的相关活动,该店位于秦州区尚善苑小区门口临街铺面,经现场核实,该店在开展相关活动时确有音量过大导致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秦州区相关部门已要求天水顺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临街商户的经营管理,云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音乐艺术空间”工作室在培训时间降低音量,不要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同时在正常培训时间禁止在室外组织活动。秦州区公安分局已联合天水郡街道办事处、区国投公司、天水顺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责令该工作室完成整改,禁止今后出现影响居民生活事情发生。 | 是 | 无 |
12 | 246 | 甘谷县大像山镇杨场村李家门157号村民张新来在自家院子开设台球室,7点开始到11点半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形成噪音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 甘谷县 | 噪音 | 2021年6月30日甘谷县公安局民警在入户走访检查时就发现该户不符合营业条件,责令张新来停止营业,及时整改。7月23日接到该信访问题后,甘谷县公安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李家门157号村民在自家院子开设台球室,经营时间在7点开始到23点半,有一个小功率充电音响播放,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 是 | 甘谷县公安局民警现场蹲点督办,给张新来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普及噪音扰民的危害及相关法律知识,张新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保证不再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规定台球室活动时间,晚上不能迟于21时;将音箱音量控制在小分贝范围之内,确保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 是 | 无 |
13 | 248 | 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德苑西门口北面的监控室安装的空调外机,离9号楼太近,噪音扰民 | 秦州区 | 噪音 | 秦州区天水郡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投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位于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德苑西门口北面的监控室为该小区物业,该物业由天水顺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监控室装有一台1.5P的海尔家用壁挂式空调,空调外机悬挂在窗外墙壁,工作时间为早10时至晚10时,距离9号楼阳台约5米,运行过程中确有噪声产生。 | 是 | 要求天水顺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空调外挂机进行噪声检测,待取得检测结果后立即补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252 | 秦州区大众南路等区域的餐饮业,以烧烤等为主,几乎天天营业到后半夜,占道经营,噪声油烟扰民,白天油渍满地,恶臭扑鼻,苍蝇群舞。天水市的烧烤店都没有全封闭的操作间,绝大多数没有使用清洁能源 | 秦州区 | 油烟 | 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秦州区大众南路共有餐饮单位12家,其中烧烤门店6家,12家餐饮单位均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烟道通至楼顶。2021年4月28日,秦州区相关部门联合对大众南路烧烤店铺开展了集中整治,环卫中心对该区域路面进行了集中清洗。经过现场走访和不定时巡查,均未发现大众南路有占道经营,油渍满地的情况,有个别餐饮单位存在后窗未完全封闭的问题,且12家餐饮单位均未能提供近期油烟检测报告。 | 是 | 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城管执法局督促餐饮大众南路12家餐饮单位已对后窗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并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噪声检测。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268 | 麦积区汽配城中威汽修,没有任何净化装置直排废气。我们支持汽修行业的环保整顿,因为做的不到位要整改我们也都认可,并且在积极整改。但是同样都在汽配城,有的喷漆房没有处理净化设备在正常喷漆,为什么我的就被封了 | 秦州区 | 大气 | 麦积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马跑泉镇、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注册登记名称为天水品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威车饰为该企业单项经营品牌,主要经营汽车贴膜、装修、美容、洗车等业务。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企业不具备维修企业设施条件。 | 不属实 | 该汽修店无维修设备设施,也没有烤漆房设施设备,不具备经营运输行业、维修业务的资质。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