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53 | 秦州区玉泉镇东十里村村干部欺上瞒下,破坏林木,毁坏耕地上百亩 | 秦州区 | 生态破坏 | 经秦州区玉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草原局联合调查核实,秦州区玉泉镇东十里村为天水市城中村,现余土地均位于村后南山约966.28亩,其中实际退耕还林约915.78亩,剩余50.5亩为村级机动地,其中部分机动地流转给本村村民种植果树。国土部门现场核查,东十里村上现有50.5亩耕地均未受到破坏,不存在“破坏耕地上百亩”情况。调查发现,东十里村后南山一处旱沟内倾倒混杂垃圾,既有生活垃圾也有少量建筑垃圾。该处旱沟经区林业局实地勘察,调取实地勘察范围与林地资源数据界限对比,不属于林地范畴;经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通过实地考察和调取三调数据库进行鉴定不属于耕地,通过现场勘察和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分局提供资料比对,该处为旱沟,现场核查该地段确有因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倾倒导致压占林木现象(约十余株,目前均未死亡)。针对反映东十里村干部欺上瞒下问题,玉泉镇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实地走访,与东十里村干部、土地租户高虎子、部分村民进行谈话询问,在该地块倾倒垃圾为村民自发性行为,并非村干部个人行为。东十里村委会发现有人倾倒垃圾后采取在地块周边安装防护网,入口处安装铁门的措施进行阻止,倾倒垃圾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个别村民私自倾倒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情况。 | 是 | 一是针对垃圾倾倒问题,秦州区联合调查组责令玉泉镇东十里村制定《玉泉镇东十里村建筑垃圾清理方案》,保证于15日内完成清理,现作业机械已进场,垃圾统一拉运至天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经秦州区环卫中心与该垃圾填埋场协商,该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拉运至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后,将沟道恢复原貌并进行验收;二是针对压占约十余株林木问题,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尽快进行补栽和扶正。 | 阶段性办结 | 玉泉镇政府对东十里村主任张某、原副书记周某、原村文书高某三名同志因在村级环保卫生工作上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已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
2 | 61 | 秦州区平南镇西汉水支流污染严重:1.平南初中后墙新街道有几十户商品房的生活污水直排西汉水。2.下集村、高楼村生活污水未收纳直排,生活垃圾倒入西汉水,造成污染 | 秦州区 | 生活污水 | 经秦州区平南镇政府、区水务局联合调查核实,平南镇西汉水支流为猫眼峡沟流域,属西汉水支流,平南中学后墙河道的西汉水平南段河道治理项目于2019年建设,项目建成后平南镇制定了项目管护制度及生活垃圾门前三包制度,周边群众生活生产垃圾自行清倒在周边垃圾堆放点,镇政府统一收集清运,严禁生产生活垃圾及污水倒入河道。经调查,平南镇沿河道周边住户多为商铺(70余户),因地理位置限制和农户生活习惯一直没有铺设污水管网,致使部分商户存在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下集村沿河道周边住户5户,高楼村沿河道住户13户(2户常期未居住),农户私铺管道实为房顶雨水排水管,户内厕所均为旱厕,人、畜粪尿全部还田处理,现场未发现将粪便等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的情况,但部分河段有少量生活垃圾。2021年4月9日,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委托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测试中心,对猫眼峡平南镇出境断面采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标准限制。 | 是 | 平南镇政府一是督促平南村、下集村、高楼村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发动村民清理清运河道内杂草、垃圾、石块,并对河床淤泥进行清掏、冲洗。二是加快正在建设的平南镇污水处理项目(300T/d)建设进度,预计10月底正式通水投运,对周边商铺实施雨污分流处理,届时将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三是加强周边村民环保意识和宣传引导,把全面落实河长制和常态化河道管护作为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全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63 | 秦安县安伏镇杨峡村,村民反映有人挖山取石,破坏周围环境,并将村上的扶贫路压断达半年之久,至今未将路修好,严重影响村民正常出行 | 秦安县 | 矿山生态 | 经查,该项目实施之前已经存在村民乱挖山体,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属于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甘资规发〔2019〕3号)及2020年6月13日秦安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秦安县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甘肃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投标并中标实施秦安县安伏镇黑峡沟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位于安伏镇杨峡村西北面,2020年9月12日开工,合同约定于2022年年底竣工。施工内容包括不稳定斜坡掌子面的危岩清理、坡面播撒草籽自然恢复、坡脚渣堆集中堆放或平整堆料、岩石及土层削坡、马道刻槽及平整场地植树种草等。截止目前,安伏镇黑峡沟无主采石厂削坡减压工程,已完成削坡减压12级,马道绿化已完成8级刺槐种植。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及地形地貌的限制,封闭杨峡村产业路约320米,不影响该村出行的主干道。经安伏镇政府、县成投公司及安伏镇杨峡村村委会成员进行协商后,邀请了相关专家对产业路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规划及设计,于2020年11月挖断重新修建,目前已建成约50米,计划于今年8月底通路。 | |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安伏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建设单位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恢复治理;二是尽快协商修建村上的扶贫路,确保杨峡村村民出行不受影响。该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后,可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破坏的山体得到生态修复,极大减轻水土流失,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64 | 麦积区张坪村村民反映,该村有二十多家私人小型养猪厂,猪粪随意外排,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 麦积区 | 畜禽养殖 | 经核查,该村现有生猪养殖户43户,其中:未养殖的1户,生猪养殖42户;养殖生猪100头以下的10户、100—300头28户,300—400头4户;养殖圈舍距离村庄大于500米的养殖户32户,小于500米的10户。投产运营的42个养殖户中,配套建设化粪池的养殖户27户,粪便经化粪处理后还田使用;“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5户。部分养殖户存在“三防”措施不到位,粪便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近日天气炎热,粪便气味散播,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影响。 | 是 | 新阳镇采取长短结合的措施,一是第一时间调配挖机、铲车、污粪车等作业机械,对现存生猪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还田使用,并按照“日产日清”的工作要求,及时清运新产生猪粪便。新建化粪池15个,其中购置安装不同规格的成品化粪池14个,已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正在建设水泥化粪池1个,预计将在7月20日投入使用,生猪粪便收集达到“三防”标准。同时,督促养殖户清理养殖场所内外及周边的废弃物,购买益生菌、蝇蛆净等生猪饲养配料,改善饲料品质,消杀蚊蝇,消除粪便气味。二是采取关停、搬迁措施,规范养殖场所,对距离村庄500米以内的10个养殖户,分类施策,对有停产意愿且养殖圈舍位于村内的3个养殖户,采取售猪停产的办法予以整改,目前正在售卖存栏生猪,预计于7月20日完成售卖后停止经营,全面整治原有圈舍及周边环境;对4个育肥猪养殖户,待生猪出栏后,于2021年底前搬离至距村庄500米以外;对既有育肥猪又有能繁母猪的3个养殖户,待生猪出栏、仔猪育出后,于2022年6月前搬离至距村庄500米以外。三是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规范发展养殖产业。按照环保政策要求及规模养殖标准,麦积区计划在新阳镇范围重新选址、安排东西部协作衔接资金,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按照产权集体所有、养殖户有偿租用的经营模式,由村集体负责统一管理,向养殖户出租圈舍,规范开展生猪养殖。四是靠实责任、依法监管,规范养殖秩序,落实镇、村、组干部包户监管责任,对未及时清理粪污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参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 阶段性办结 | 新阳镇纪委给予张家坪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诫勉谈话,给予张家坪村村委会副主任吴某警示谈话。 |
5 | 72 | 投诉人对7月8日反映的关于秦州区东十里村毁林毁地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地方政府现在只用新土掩埋的处理方式不满意 | 秦州区 | 生态破坏 | 反映问题与53号内容一致,已办理答复。玉泉镇已于7月13日制定《玉泉镇东十里村建筑垃圾清理方案》,确保于7月30日前完成清理。 | 是 | 目前正在对掩埋的垃圾进行清理,统一拉运至天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经秦州区环卫中心与天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协商,该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目前拉运至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待该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后,将沟道恢复原貌,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78 | 1.秦州区大城街道瓦窑坡村有几家养殖场,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秦州区向阳社区瓦窑坡村入口污水渠盖板缺失,臭味扰民 | 秦州区 | 畜禽养殖 | 经秦州区玉泉镇政府、大城街道办事处、区畜牧兽医中心、区住建局联合调查核实,在瓦窑坡村庄周边区域有3户养殖户,分别是邓某养殖户、强某某养殖户、强某种猪养殖场。其中:邓某在自家院内养殖奶牛4头,奶羊26只,牛羊粪便堆积在养殖圈舍内;强某某在自家院内养殖奶牛7头,奶羊5只,牛羊粪便堆积在养殖圈舍内前一角落;秦州区强某种猪养殖场位于天北高速公路上方50米处,与瓦窑坡村直线距离约100米,存栏猪200头(母猪24头,70-80公斤育肥猪有100头,剩余为仔猪),该养猪场建有发酵池两座(70立方米一座,40立方米一座),堆粪棚无三防措施,现场未发现场内粪便堆积。三家养殖户均存在粪便清理不及时,随意堆放问题,且离村民聚居区较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关于瓦窑坡村入口污水渠盖板缺失,臭味扰民问题。经查,该村入口处排污渠盖板因年久失修,周边群众停放车辆造成塌陷缺损,引发臭味扰民。 | 是 | 玉泉镇政府协同区畜牧兽医中心,一是督促三家养殖户对畜禽粪便完成了清理清运,限期2021年8月底前对三家养殖户重新选址搬迁,彻底消除环境隐患。目前正在搬迁处置。二是由玉泉镇对瓦窑坡村口污水渠盖板进行修复改造。已于7月11日重新加盖盖板。三是加大周边城区排水排洪设施巡查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排水排洪设施意识,确保全面消除排水设施安全隐患。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88 | 1.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在我们李子园河口村长河河道边上建了一个尾矿坝,紧邻河道,尾矿里面有化学药剂、重金属。每天在大量的拉尾矿,扬尘满天飞。特别是在大雨后,雨水冲刷渗漏会进入河道。2.天水融源制砂厂和加气块厂在河道边,厂区内扬尘满天飞,厂里存放有尾矿,厂里的污水,特别是下雨后的雨污水直接流到河道里。加气块厂的环保设施平时没用,烟尘滚滚,气味难闻。每次有环保检查的时候,他们的设施开始运行,一到有大检查就停产,洒水打扫卫生,应付检查。我们的长河是天水市曲溪供水的上游水源地,这么污染怎么可以 | 秦州区 | 水 大气 固废 | 甘肃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尾矿干堆场各项手续齐全,2011年10月10日原甘肃省环保厅同意项目通过验收;2016年12月6日原天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该尾矿干堆场延期再使用,2018年5月企业进行了项目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尾矿干堆场相关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尾矿干堆场外坡按1:3安全系数进行了平整,覆土绿化,坝面用防尘网严密覆盖,并建设有喷淋设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场内雨水通过收集井、导水管、排水沟汇集到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和应急池,再抽入罐车运送到选矿生产工艺;场外建设有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用罐车运送到选矿生产工艺,无扬尘满天飞和雨水冲刷渗漏进入河道现象。2020年10月23日,该公司委托甘肃秦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干堆场内尾矿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干堆场内尾矿不具有腐蚀性、不具有浸出毒性的Ⅰ类一般固体废弃物,尾矿用于加气块厂作为制砖原料。2021年6月11日委托甘肃秦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和尾矿干堆场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地表水的检测结论为: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2.天水融源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2018年11月21日该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合法。7月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部分物料未遮盖,有少量扬尘产生。针对该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并启动处罚程序(处罚金额20000元,正在执行)。该公司现场所有物料均已全部覆盖,项目生活用水经集中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反映的“加气块厂”为天水昱鑫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将该砖厂租赁给天水融源新材(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取得原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水融源新材有限公司废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天环函发〔2014〕169号);2015年7月1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合法。3.2020年2月22日,天水昱鑫建材有限公司和天水融源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协商解除了承包经营协议,并完成了资产移交,所有资产和手续由天水昱鑫建材有限公司收回。资产移交后,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对生产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但并未改变原生产工艺。同时,为了对砖厂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建设了厂区雨污收集池8个,硬化了部分地面。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该企业锅炉布袋除尘器、脱硫塔等环保设施正常,近半个月运行记录完善。但由于加气砖工艺加热需要,现场确实存在一定的气味问题。 | 是 | 1.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李子河口尾矿干堆场环保设施健全完善,运行正常。场内平常没水,降雨天气时山坡汇水通过山体一侧截洪沟引到场外,场内雨水通过收集井、导水管、排水沟汇集到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和应急池,再抽入罐车运送到选矿生产工艺;场外建设有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用罐车运送到选矿生产工艺;尾矿干堆场外坡按1:3安全系数进行了平整,覆土绿化,坝面用防尘网严密覆盖,并建设有喷淋设施,杜绝了尾矿干堆场扬尘问题。该公司对尾矿干堆场上、下游麻蹄河地表水质和周边地下水质、土壤进行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地表水监测项目有砷、汞、铬、镉、铅等重金属及COD、总氮等常规污染物共24项,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2.针对融源机制砂厂扬尘问题,责令天水融源新材(集团)有限公司:(1)增加对生产作业区、办公生活区以及运输道路的洒水频率,以控制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粉尘的扩散和飞扬。(2)物料运输中必须遮盖篷布,并减速慢行,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车辆噪声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3)针对该公司扬尘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目前正在执行立案处罚程序。3.针对天水昱鑫建材有限公司气味问题,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大对加气砖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监管力度,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天水融源新材(集团)一是加大对厂区的洒扫频次,有效控制了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粉尘扩散问题;二是对物料运输车辆完全密闭,并在行驶过程中减速慢行,避免扬尘噪声污染;三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对融源新材公司扬尘问题立案处罚(处罚金额20000元);四是加强对该公司工艺生产过程中全面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气味扰民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89 | 1.秦州区南明路成纪宾馆的烧水箱不间断烧水,低频噪音扰民。2.秦州区南明路成纪宾馆对面环卫局设施的垃圾箱早上4点至5点和下午13点清运期间,垃圾车及工人操作噪音扰民,建议调整垃圾清运时间,避开附近居民休息时间 | 秦州区 | 噪音 | 经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和区环卫中心联合调查核实,秦州区成纪快捷宾馆噪音主要为其给水箱上水时,由于上水管道未固定所产生的抖动声。南明路成纪宾馆对面确有区环卫中心设施的垃圾箱,经走访调查,发现垃圾车及工人在转运该处垃圾时,确有噪声产生。 | 是 | 一是秦州区成纪快捷宾馆立即对产生噪音的管道进行固定,并加装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措施,限期三日完成整改,同时进行噪声检测。二是责成区环卫中心立即督促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南明路垃圾运输车装卸清运垃圾时间进行调整。目前该宾馆正在对产生的噪声源加装隔音降噪措施,并已进行噪声检测,待出具检测报告后进一步处理。区环卫中心已要求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垃圾转运作业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每天5点改为6点半以后清运,中午由13点提前至12点清运。 | 是 | 无 |
9 | 90 | 秦州区天水镇柴山村某果园旁边已建垃圾集放点,但村民和镇上居民的集中垃圾依旧乱堆放在果园旁边,夏天滋生蚊蝇,臭味刺鼻 | 秦州区 | 垃圾 | 经秦州区天水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垃圾集放点为天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收集天水村及柴山村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处理。因7月11日下午柴山村内清运的一车垃圾未能完全倾倒进垃圾填埋坑,确有蚊蝇滋生现象。 | 是 | 天水镇政府向柴山村下发了《秦州区天水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办单》,组织清运车辆对填埋坑周边的垃圾清理进填埋并回填;对周边环境喷洒消毒药(杀虫颗粒剂)进行消毒灭蝇;镇环卫中心安排人员每天对填埋场垃圾进行清理、填埋并消毒灭蝇,确保做到日清运、日填埋、日消毒,杜绝蚊蝇滋生和臭味刺鼻现象,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已于7月13日完成清理。 | 是 | 无 |
10 | 91 | 秦州区尚善苑6号楼3楼住户反映楼下红柳烤肉店排油烟设备出口在三楼,不敢开窗户,油烟味大,噪音扰民;红柳烤肉店后门堆放垃圾,滋生蚊蝇 | 秦州区 | 噪音油烟 | 该问题与83号信访件内容基本一致,已办理答复。尚善苑6号楼广乾红柳烤肉餐油烟净化器安装在2楼楼顶外,能够正常使用,有2020年6月28日油烟监测报告,结果达标。2021年4月15日,该店委托天水蓝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油烟净化器和烟道进行了清洗,提供了清洗报告。噪音来源主要是该店楼顶烟筒隔音棉已老化,部分烟道裸露在外,风柜隔音设施不到位引起震动。关于该店后门堆放垃圾问题,经现场调查,确实存在垃圾堆放现象。 | 是 |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一是责令该店联系油烟监测机构进行油烟监,对噪声源进行隔音降噪措施,整改完成后进行噪音检测,并提供噪声检测报告。三是区国投公司安排尚善苑物业公司督促商家对门口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加强日常卫生监管,禁止商家在门口堆放垃圾。目前红柳烤肉餐厅已联系了油烟监测机构进行油烟监测,已对噪声源进行隔音降噪处置,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噪音检测;堆放垃圾问题已由尚善苑物业公司督促相关门店7月13日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92 | 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学院园丁苑小区北面石马坪中学南面有几家私人办的小厂,不知是否有合法手续,现正在改建扩建,噪音扰民,有异常气味 | 秦州区 | 噪音 | 经秦州区商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石马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区域有两院平房,均被居民租用,涉及2处院落共3名租户噪声扰民问题。天水凯尔文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王某2001年租用莲亭村土地用于堆放建筑材料,由于所租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坍塌,为排除安全隐患,2021年3月至5月,王某对租住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并在出租房内储存87箱(堆存于半封闭式料棚,已硬化)建筑涂料和固化剂,有少量异味;另一处院落由居民徐某、白某于2021年7月合租莲园巷房屋(原醋厂)用于放置建筑材料,2021年7月4日至7月5日,两人对所租房屋室内进行拆除改造,用小型挖机对室内多余墙体进行拆除施工,引发噪音扰民。 | 是 | 石马坪街道办事处一是督促王文举将院内存放产生异常气味涂料、固化剂等87箱货物进行安全转移,王某已于7月13日将建筑用涂料转移至关子镇朱堡村自家后院妥善存放。二是区城管执法局对王某、徐某、白某私自改造房屋及噪声扰民等事宜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正在立案查处。三是石马坪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后续的生产经营中,合法经营,不得发生扰民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94 | 麦积区伯阳镇南集村山沟里,华建新材料公司用挖机挖山取土,毁坏上百棵树木,挖的土方量达到上千方,堆入沟里河道,已形成堰塞湖,对南集村造成安全隐患,并且破坏生态。反映人称环保和水利部门已进行查处,但未到开挖现场,其对处理结果不满,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进行现场勘查,作出处理 | 麦积区 | 生态破坏 | 经查,反映的华建新材料公司各项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目前正在进行砂石料生产线安装,并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恢复治理工作。反映的华建公司用挖机挖山取土位置与不在该公司批复采矿范围内,主要是该区域位于南集村山河沟磨台子荒山荒地,不属于承包土地,南集村村民南虎儿祖坟位于该处,由于该区域山体出现较大裂缝,出现局部垮塌,少量土方滑落至沟道中,存在安全隐患,南虎儿多次要求华建公司对滑落土方进行治理,华建公司与南虎儿签订了河道边坡治理用地协议,于7月8日开始,对南集沟口河道对面高陡边坡实施刷台阶治理。区林草局通过林地“一张图”和卫片、华建公司提供的现场施工前后照片对比,该治理区域用地为宜林地,施工期间未破坏树木,没有毁林行为。 | 是 | 由于华建公司在治理过程中将清理出的土方堆积在沟道内,造成了积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麦积区水务局于2021年7月11日对华建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下达了《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天麦水检字(2021)2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沟内施工渣土,保持行洪通畅,确保行洪安全。目前该公司已按照区水务局的整改要求,将沟内渣土清运完毕,确保了行洪安全。 | 是 | 无 |
13 | 97 | 秦州区大城办事处罗玉新村114、115及116号房屋背后有一私人养羊户,气味难闻且噪声扰民 | 秦州区 | 畜禽养殖 | 经秦州区玉泉镇、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调查核实,反映的玉泉镇左家场村(罗玉新村小区后)村民周某在自家院中现养殖有40只羊,养殖粪便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后清运至果园还田,现场无粪便堆积,且该养殖户距离周边村民较近,存在气味难闻及噪声扰民情况。 | 是 | 玉泉镇政府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生态环境有关政策讲解和宣传教育。二是限10日内将养殖畜禽进行搬迁处理(7月22日前完成),拆除圈舍,清理粪污,消除环境隐患。目前周边环境卫生已完成全面清理、清扫,养殖粪污完成清理处置,正在进行畜禽处理和圈舍拆除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98 | 甘谷县东街新村由于村内排水不通导致村民出行不便,饮用井水受到污染 | 甘谷县 | 污水 | 该问题与第4批51号信访投诉问题重复。经调查,东街新村(俗称)位于大像山镇南街村、北街村两村杂居区域内,涉及住户120余户,该区域地势低洼,四周高、中间低,由于历史原因,村庄建设时没有相应的村庄规划,缺少配套的地下排水管网,日常通过地面排水渠道进行排水,存在下雨时排水不畅通,时有积水的现象,调查未发现污染地下水并造成房屋地基塌陷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甘谷县大像山镇对该区域用户地下水抽样检测,甘谷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显示2019年、2021年该村地下井水水质均达标,符合饮用标准,不存在“饮用井水受到污染”的情况。同时,一是针对排水不畅的问题,大像山镇政府指导南街村、北街村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购买潜水泵三台,每户按照100元/年的标准,由理财小组收取费用,用于日常维护,同时采购了排量更大的潜水泵和移动发电机作为备用,一旦出现故障或因特殊情况停电时及时更换,保证排水通畅。二是由村委组织群众不定期对渠内沉积物进行清理,并安排专人每天将生活污水抽入冀城南路城市污水管网,如遇有大到暴雨,将渠内积水提前抽空,防止出现积水外溢问题,群众反映较好。 | 是 | 无 |
15 | 101 | 1.楼下的朋友圈茶楼一分店在家属楼院内装有一个大型鼓风机,噪声扰民。2.茶楼在院内安装探照灯,灯光正对居民楼,影响居民休息。3.茶楼厨余垃圾经常堵塞下水道,臭味熏天。4.茶楼违法侵占家属院搭建彩钢房经营,并在院内烧烤,油烟扰民,猜拳、打架噪声扰民,随处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曾向张家川信访局和县长留言板反映过,均无结果 | 张家川县 | 噪音污水油烟 | 经张家川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文旅、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县公安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盆友圈茶餐厅一分店法人为马某,主要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场地为原住建局办公楼一楼及后院,现为甘肃鹏立房地产有限公司2016年拍卖所得,土地使用面积457.9平方米,该茶餐厅后厨操作间24平方米,有排风机一台,电锅一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及台账健全,院内装有排风机1台距离住建局家属院直线距离18米,运行时产生噪音,安装2盏100瓦LED照明灯,夜间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茶餐厅围墙及院内建筑均合法,没有违法侵占住建局家属院私搭乱建行为,配有两处卫生间,没有随地大小便现象。 | 是 | 张家川县联合调查组一是督促盆友圈茶餐厅拆除操作间排风机,对后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更换,在更换到位之前只进行蒸煮操作,消除噪音污染。二是现场拆除了2盏100瓦LED照明灯,更换安装弱光照明装置,消除强光对居民的影响。三是教育引导茶楼将厨余垃圾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置。四是县综合执法局向该餐厅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将烤炉搬进室内,院内桌椅等物品全部清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劝导消费者文明用餐、文明消费,杜绝噪音扰民现象发生和随地大小便等问题。 | 是 | 无 |
16 | 103 | 秦州区藉口镇湾合村裴家尧自然村有一私人养猪场,夏天臭气熏天、滋生蚊蝇、污染环境 | 秦州区 | 畜禽养殖 | 经秦州区藉口镇、畜牧兽医、生态环境等单位联合调查核实,反映的私人养猪场为刘应保家庭养殖场,用地0.5亩,东南北三面为山地,距西边最近的住户70余米,区畜牧兽医中心现场认定符合家庭养殖要求,目前存栏母猪3头,育肥大猪6头、育肥中猪7头、育肥小猪5头,刚产出猪仔12头,共33头。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区域环境卫生较差,存在晾晒少量粪便的问题,养殖圈舍与化粪池间排污渠存在部分裸露现象,化粪池盖板密封不严,排污渠内残留粪便有异味产生,场区非养殖区消杀不够到位。 | 是 |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督促养殖户一是立即对养殖场区晾晒的少量猪粪进行了清理,对场区的环境卫生、杂草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场区生产经营环境整洁有序。二是对圈舍与化粪池间排污渠存在的少量残留猪粪进行冲洗清理,在排污渠上加盖木质盖板,用黑色塑料膜对排污渠进行全面密封,确保猪粪异味不散发。三是对化粪池水泥盖板进行维修加固,对化粪池用黑色塑料膜进行整体密封,确保粪便气味不外溢。四是对养殖圈舍内、排污渠、化粪池,生活区及其他场地进行消毒灭杀,确保养殖环境干净整洁,无菌无蚊蝇。 | 是 | 无 |
17 | 109 | 麦积区花牛镇二十里铺村北头有一养猪场,随意乱排猪粪,臭气熏天,污染环境。村东南头有一养鸡场,随意乱排鸡粪,臭气熏天,污染环境。举报人称,该处属于禁养区,花牛镇政府敷衍整改,只是用挖机把粪便进行填埋,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举报人要求关停养猪场,养鸡场 | 麦积区 | 畜禽养殖 | 该信访与49号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内容相同。经麦积区相关部门调查,反映的村北头奚小刚养殖场在机场片区储备地,存栏生猪44头,配有长3米、宽2米、高2.5米的化粪池,因化粪池较小,加之雨污未分流、排污管破损,存在粪污外溢的情况;反映的该村东南头武小义养鸡场存栏1.5万只蛋鸡,场地未硬化,现场臭味难闻、蝇虫滋生,影响周边环境; | 是 | 麦积区组织市场监管、城管、公安、花牛镇等相关单位,一是对小刚养殖场外排的猪粪进行彻底的清理清运,全部还田处理,埋设了30立方米的玻璃钢化粪池,正在修建排污管。同时,养殖场内实施雨污分流,预计7月15日完成整改。二是对武某养鸡场不符合养殖要求的问题,要求立即售卖存栏蛋鸡,停止经营,组织人员配合养殖户,联系企业单位对存栏的蛋鸡进行售卖,同时对遗留的粪污进行清理清运,全部还田处理,现场进行消杀处理,待存栏蛋鸡售卖后,对养鸡设备进行拆除。7月13日麦积区花牛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4条的规定,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麦花镇限决字〔2021〕02号),决定对该养殖场建设物进行拆除并对厂内活禽进行处置,待规定时限到期后,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该养鸡场进行强制拆除,彻底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116 | 甘谷县渭阳乡至刘家沟村段有人倾倒垃圾并堆土掩埋,渗滤液会排至渭河 | 甘谷县 | 垃圾 | 经甘谷县新兴镇实地核查,位于新兴镇十甲村山屲上渭金公路旁是一条多年来形成的旱沟,深约20多米,距渭河直线大约6公里,两公里范围内无住户,一直存在附近村民偷倒垃圾问题。该旱沟长久以来因多次严重塌方造成交通中断,为保障过往行人车辆安全,2018年维修过程中将旱沟约400多平米区域拉土填平,旱沟与公路处铺设了排水涵管。 | 是 | 新兴镇政府一是组织人员机械对堆存垃圾集中清理清运至甘谷县磐安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目前已清理清运各类垃圾5000余方,剩余垃圾还在清理清运中。二是拉运土方6000余方回填平整土地约300平方米,计划深耕整理后,待降雨后墒情适宜时栽树种草,修复自然生态。三是加强基础维护,沿旱沟周围公路边设立2米高围栏,杜绝倾倒垃圾。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旱沟日常巡查管控,并安装监控设备,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