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留言评论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7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1-07-14 15:58 信息来源: 天水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浏览次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截止2021年7月14日,我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共9批142件。其中:市住建局2件(重点信访1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市民政局1件,秦州区63件(重点信访10件),麦积区31件(重点信访16件),甘谷县21件(重点信访7件),武山县3件(重点信访),秦安县7件(重点信访2件),清水县5件,张家川县7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42件,一般信访100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办理。目前已办理上报77件,其中办结44件,阶段性办结33件,问责2人,责令整改4件,行政处罚3件,罚款9.9万元。其余信访正在办理。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6批2021年7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73

麦积区渭南镇张新村原主任张某某在卦台山对面康盛园旁边占用耕地建烧烤园,没有任何手续

麦积区

其他

情况不属实。麦积区7月11日组织渭南镇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卦台山对面康盛源旁边土地现为张某某承包的苹果种植园,该果园内现建有看护房及农具棚一处,面积约15㎡,农具棚存有农用具、旋耕机、果筐等生产工具,无经营烧烤园所用食材、工具、设施,未发现有占用耕地建烧烤园的情况。

不属实

2

77

甘谷县金山镇郑家山村,毁林在山头建垃圾转运站,破坏环境且遭全体村民反对,村民要求相关部门立即现场勘查垃圾转运站修建是否合理

甘谷县

生态破坏

依据《天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0]6号)《甘谷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0]48号),甘谷县启动了总投资2.38亿元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规划建设7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甘谷县金山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是甘谷县18个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之一,设计日处理能力30吨,服务范围包括郑家山、苏家山等附近20个村庄,服务人口约2.41万人。该项目经县发改局以谷发改审〔2021〕50号文批复立项,县自然资源局以谷自然资源函〔2021〕72号文批复用地和选址,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甘谷县金山镇郑家山村,拟用地面积548.59平方米,土地现状性质为旱地。

不属实

甘谷县2021年7月11日组织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及金山镇负责人为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甘谷县金山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土地性质为“旱地”,建设区域未涉及林业生产用地,不存在“毁林”问题,该工程选址符合环保、土地等要求,该转运站设置符合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规划。针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金山镇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责成县建设局加快工程项目进度,及时公布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该项目早日建成投用,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3

79

清水县永清镇东关村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晴天尘土飞扬,下雨泥泞,且物料露天堆放,伴随刺鼻气味

清水县

大气

清水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县工信局、永清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厂区场地已全部硬化,原料堆放区有部分生产原料未苫盖,在装载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厂区存在清扫不及时,未完全落实湿法作业等问题;该企业在生产时,蒸养过程中产生蒸汽,无异味。

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责令该公司:一是立即对厂区堆放的物料进行全部苫盖,在物料装载过程中进行湿法作业;二是搭建运输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辆带出的泥泞及时冲洗、清理,严禁带泥上路,并对厂区增加洒水频次,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4

81

秦州区七里墩消防队旁边的建筑工地渣土车进出频繁,扬尘严重

秦州区

大气

经秦州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反映的翰府金城项目工地存在施工方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扬尘污染问题。

一是秦州区城管执法局依据管理职责对该工地施工方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当场要求立即停工整改。二是秦州城管执法局对施工方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做了《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并对该公司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目前正在案件执行阶段。

阶段性办结

5

82

天河幼儿园早晨播放喇叭声音很大,干扰住户休息,要求幼儿园调小喇叭音量

秦州区

噪音

经秦州区城管执法局和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秦州区天河幼儿园内墙体上安装有3个小音箱,主要用途为学生做课间操播放音乐使用。幼儿园进行核查发现并非高音喇叭播放音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08时00分-08时10分,播放入院音乐,上午10时00分至10:15分,播放课间操音乐一次,时间为15分钟。

秦州区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宣传,引导周边群众对该幼儿园播放音乐的问题得到了谅解,该幼儿园承诺在今后播放音乐时尽可能调小音量,方便周边群众。

6

83

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6号楼下1楼红柳烤肉内油烟扰民,晚上喝酒猜拳声不绝,噪音扰民

秦州区

油烟噪音

经秦州区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6号楼下1楼广乾红柳烤肉餐厅,油烟净化器安装于2楼楼顶外,能够正常使用该店现场提供了2020628日油烟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达标。2021415日,该店委托天水蓝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油烟净化器和烟道进行了清洗,提供了清洗报告。同时,调查发现该门店确有顾客饮酒时间过长,期间猜拳、喧哗等噪声扰民问题

秦州区公安分局要求该店负责人严格遵守营业时间,对发现顾客有大声喧哗等行为要及时劝诫制止,并对门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确保合法经营。

7

84

秦州区豹子沟周边住户反映有人每天晚上7点左右将餐馆泔水剩饭倒入沟口喂养流浪狗,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同时导致许多流浪狗聚集,不停乱叫,干扰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秦州区

餐厨垃圾

噪音

经秦州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石马坪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在豹子沟沟渠内未发现餐厨废弃物痕迹,经现场走访核实问询,豹子沟沿街门店餐厨垃圾全部实行“上门收集、统一运输”服务,餐厨垃圾均由天水新嘉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后,运输至位于社棠工业园区的中节能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现场未发现有流浪狗聚集扰民的情况。

不属实

为防止该问题发生,秦州区环卫中心进一步加大餐厨废弃物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处理,坚决杜绝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现象发生;秦州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豹子沟周边巡查力度,对流浪狗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捕捉。

8

85

秦州区东十里和谐家园B25号楼下成龙烧烤店,和谐烧烤店,常年夜晚在店外非法摆摊经营,划拳吵闹声影响楼上住户夜晚不能正常休息,还有烧烤店油烟直排小区,油烟净化装置就是摆设

秦州区

油烟噪声

经秦州区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联合调查,和谐家园B25号楼下餐饮门店共计4户,均正常经营,4家餐饮门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4家餐饮门店均未能提供近期油烟检测报告。通过现场调查走访证实,成龙烧烤店,和谐烧烤店确有夜间占道摆放桌椅情况,顾客喝酒时间较长,喝酒过程中高声猜拳喧哗等行为存在。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一是督促秦州区东十里和谐家园B25号楼下4家餐饮门店尽快进行餐饮油烟检测。二是对成龙烧烤店和和谐烧烤店占道经营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已依法对其桌椅进行暂扣,并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监管力度,延长夜班工作时间至24点,有效防止两家店及周边店外占道经营现象。七里墩派出所加强日常巡查,要求经营户严格遵守营业时间,在营业过程中如发现顾客有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诫制止。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告知经营户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经营。

阶段性办结

9

93

秦安县重邦尚城10号楼居民反映,楼下六年级一班火锅店开张,噪音扰民,给当地环保局打电话无人接听

秦安县

噪音

经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调查核,位于文昌路崇明街六年一班串串香火锅店在2021711日开业时,为营造宣传氛围,13时左右使用音响进行宣传,音响音量较大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秦安县联合调查组一是对“六年一班串串香火锅店”店主姜淼使用音响噪音扰民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店保证今后在经营活动中绝不使用音响招揽顾客,进行宣传活动,如再次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是由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火锅店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整改,鉴于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改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店噪音扰民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对群众反映环保局无人接听举报电话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时向群众回访说明情况,同时加强“12369”环保投诉举报电话管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

10

96

麦积区花牛镇二十里铺和谐家园对面垃圾站旁边巷道里养鸭场(原砂场旁边)噪音和臭味扰民

麦积区

畜禽养殖

麦积区花牛镇政府、区畜牧兽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养鸭场为廿铺村居民赵某某租用夏某某土地,20207月修建长45米、宽28.5米,深1.5米的水塘养殖肉鸭,目前存栏肉鸭167只,因养殖规模较小,未取得相关证件。该养殖场距离周边群众住宅约5米,养鸭圈舍约228平方米,另有饲料间约18平方米,管护房约12平方米,现场有异味,存在鸭子叫声和臭味扰民的问题。

麦积区花牛镇组织镇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配合养殖户对养殖场进行清理清扫,清理了现场遗留的鸭粪、羽毛等杂物,消除异味,粪便全部用于还田处理。二是区畜牧兽医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养殖户,对养殖场用戊二醛等药品进行消杀三是畜牧兽医中心工作人员对养殖户进行规范化养殖培训,要求对养殖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全部用于还田,对周边环境定期打扫,确保将影响降到最低。四是经询问养殖户,由于养殖成本增加,养鸭带来的利润降低,养殖户目前正在联系售卖存栏肉鸭,待售卖后将对池塘进行回填处理,预计8月下旬将彻底整改完成。

阶段性办结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登录
实名登录 匿名登录
实名注册 匿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