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市共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批群众环境投诉信访件15件,其中秦州区7件,甘谷县4件,麦积区2件,秦安县1件,清水县1件,已分别转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办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信访件135件,上报办理情况102件(其中办结66件,正在整改36件),其余正在办理。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17批1124号办理情况。来信反映“武山县四门镇侯堡河东村有一屠宰场,血水直接排入南河,严重污染河水”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7月30日,武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屠宰设施设备进行了拆除和消毒,清理并回填了化粪池,目前已完成整改。
2.第17批1143号办理情况。反映“秦州区孙家坪村天水碧桂园小区5号楼一楼凡夫子牛肉面馆每日19:00-00:00,油烟、喝酒划拳声噪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该饭馆存在夜间经营时个别顾客在人行道喝酒划拳噪声扰民的情况。7月30日,秦州区城管执法局向该饭馆下达了责整改通知,对占道经营行为处罚500元,并责成负责人劝导顾客不得高声喧哗,避免影响周围住户。
3.第17批1176号办理情况。反映“麦积区马跑泉镇羲皇大道路段,渣土车拉运砂石遗撒路面,扬尘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7月29日,麦积区政府安排环卫部门对羲皇大道沿线进行彻底清扫,并要求延长作业时间,增加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同时,秦州区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渣土车夜查行动,在当晚检查中,执法人员对2台违规渣土车各处罚2000元。
4.第17批1177号办理情况。反映“2019年6月至今,清水县泰山路清水酒厂院内有人销售白灰,扬尘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生活”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问题反映的白灰销售点为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购买用作厂区道路硬化的生石灰堆放点,不存在销售行为,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7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已要求该公司日常施工过程中做好洒水抑尘,防止扬尘污染。
5.第17批1182号办理情况。反映“秦州区大众南路金宇花苑15号楼一楼方宇火锅城每日06:00-22:00营业期间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该火锅店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和噪声均符合标准,但该店楼上住户家有明显火锅味和风机噪声。7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已要求该火锅店调整煮汤灶运行时间,避开楼上住户休息时段,夜间22时后停业。同时要求采取加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