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两打”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手段,精准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案件。执法人员通过天水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和天水市智慧平台系统进行数据分析,通过系统查看检测报告和过程数据,对疑似问题数据进行筛选分析,溯源锁定天水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重型自卸货车甘E****时过程数据存在异常。2024年7月4日,执法人员对天水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现场执法调查并调取车辆检测历史视频,发现该公司在检测甘E****重型自卸货车时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定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中“加载减速测试对车辆预检出现发动机进排气管松脱时,不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应对车辆进行维修后才能进行检测”的技术规范要求,于2024年5月8日对排气筒已脱落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排放检测,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查处情况】
该公司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结合违法情节和改正情形,经使用甘肃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定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90元、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