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22-08882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6-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6-22
- 标题: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计卫珍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合作南路设立逸夫中学学生紧急疏散通道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占地面积约14431.2平方米,因学校主出入口设在滨河南路,校门口交通压力极大,学生出入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3〕20号)以及《天水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等精神,拟将原市质监局办公用地东侧,占地面积约2137平方米用地划归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作为该校学生活动和紧急疏散通道。截止目前,项目单位和主管单位未向我局提交供地申请,且拟选址预留教育用地尚未完成土地征收和拆迁等基础性工作。
为切实缓解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校园内用地面积不足,以及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出入存在的安全隐患实际情况,建议:市教育局和市逸夫实验中学尽快确定预留教育用地的选址意向、建设规模等用地需求,主动对接秦州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抓紧完成原质监局住户的拆迁安置问题后,我局将按照城市规划和相关流程,积极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刘冬灿 联系电话:0938—862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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