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留言评论
  • 索引号: 13914629N/2021-05164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6-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1-06-23
  • 标题: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23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

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天财函〔2021〕43号

马炜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甘谷县清溪河流域安远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田水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水土保持费等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等支出。

中央省级每年下达我市水利发展资金,规模近3亿元。重点支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应紧盯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积极向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全力争取清溪河流域安远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圆满完成。

今后,市财政也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帮助,欢迎再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李洁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登录
实名登录 匿名登录
实名注册 匿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