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5-00354
- 组配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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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8-07
- 标题: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潘丽亚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通村通组”硬化路维修基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8号)要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职尽责。
按照该方案规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通车总里程筹措,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0.3万元,省、市、县按照1:1:8比例承担。今年,省厅下达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577万元,我局协调筹措市级财政资金57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其余资金应由县财政承担,我局将督县区按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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