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536
- 组配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天水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措并举强基础”的建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制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突破提升行动、倍增行动、“双强双提升”行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各县区累计整合各类涉农资金7.68亿元,落实中央三部委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2.729亿元,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养殖、农产品储藏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和富民项目,不断夯实村集体经济产业基础,村集体实力不断增强,集体经济收入大幅提升。2023年,全市249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8.16亿元,村均32.74万元,较2022年同期分别增加5.25亿元、21.06万元,均增长了180.4%。
二、关于“创新模式拓渠道”的建议。各县区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围绕“资源、资产、资金”做文章,深挖潜在资源、盘活闲置资源、整合现有资源,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承包、联合开发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探索总结出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生产托管型、服务创收型、投资入股型、文旅农康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种发展模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由传统产业向新产业、新业态转变,由单打独斗向村企合作经营、联村抱团发展等方式转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转型升级。鼓励有旅游资源的村,发展民宿、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等深度合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互利共赢,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到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实现了全覆盖。
三、关于“政策保障添动能”的建议。市级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包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天水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了市县区领导包抓联系制度和“月排名、季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机制,适时召开调度会安排部署工作,定期对低收入村进行调研督导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各县区也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办法,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议事协调、激励奖惩、监督考评等制度机制,全面构建了“四级书记”齐抓、领导干部包村、行业部门共管、成员单位联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责任落实体系,高质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四、关于“建强‘两委’抓管理”的建议。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一直加大对村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专题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7000多人次,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增强致富带富本领。武山县出台了《武山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将村集体自主经营性收入作为村班子和乡村干部年终考核、表彰奖励、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每年都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行政村、村班子和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村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凝聚发展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激发发展活力,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慧 0938-8297583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