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22-08319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7-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7-26
- 标题: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南万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服务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省政府将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了《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6号),全省将实现5000 个以上自然村通(组)通硬化路,其中,清水县建设任务为88公里。文件规定省级执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平均每公里20万元进行奖补,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不足部分资金主要由县区政府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政府一般债券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2021年,清水县完成建设自然村(组)通硬化路52公里,省级已经补助资金1040万元;2022年,清水县将继续建设自然村(组)通硬化路88公里,省级拟全部按照标准予以奖补资金1760万元。经汇报沟通省交通运输厅,这是目前省上尽最大努力的结果。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4号)精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主体支出责任。而我市财政普遍困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省上补助。
今后,我们将会同清水县政府,积极汇报衔接省交通运输厅,继续加大关于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资金与补助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的力度。
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田海生,联系电话:0938—8212151)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