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22-08854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6-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6-21
- 标题: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4号议案的答复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4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端阳、石进昌代表:
您好!“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巩固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调整优化资金投向。重点支持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支持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整合涉农资金补短板强弱项。截止6月底,中央、省、市共投入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1亿元,资金分配重点向4个重点帮扶县倾斜(秦安县44410万元、张家川县41311万元、麦积区39048万元、秦州区34129万元、甘谷县34057万元、武山县26304万元、清水县24836万元。),4个重点帮扶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9亿元,占24.41亿元的65.2%。其中:市级资金共14080万元(秦州区4770万元、麦积区1790万元、清水县1360万元、秦安县1600万元、甘谷县1630万元、武山县1390万元、张家川县1540万元。),特别是秦州区投入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70万元,是7个县区资金最多的,占市级总资金的33.9%。每年市级财政给秦州区单列30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县)投资力度,继续给秦州区每年单列3000万元,并深入县区调查了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规模和使用投向,严格按照天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准支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区的关心,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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