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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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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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8-23
- 标题: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王新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市财政非常重视和支持武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现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要求,积极配合武山县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尽力给予支持和照顾,2023年,省市财政共下达武山县各类补助35113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02万元,增长11.14%,高于全市增幅6.4个百分点,其中:返还性收入34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091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8520万元。另外,市本级财力安排武山县专项补助2331万元,进一步支持帮助武山县提高保障和发展能力。2024年上半年,省市财政共下达武山县各类补助资金309094万元,剔除上年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7.76%,高于全市增幅3.52个百分点。这些补助有效缓解了武山县财政困难现状,有力保障了“三保”支出和重点建设项目需求。
二、关于“松绑部分列入历年预算项目基数”的建议
近年来,为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我市结合省上已出台的分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制定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等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省与市县、市与县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着力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2024年,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49号)精神,要推动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另外,武山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数较高的问题,待脱贫攻坚巩固期满后,根据中央、省级政策适时调整。
三、关于“适当延长财政暂付款化解期限”的建议
按照《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武山县本级存量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的函》(武政函字〔2019〕18号),截至2018年底,武山县财政暂付款余额16226万元,2019—2023年分五年化解完毕。截至2023年底,武山县财政暂付款余额29673万元,实际累计化解2018年以前存量暂付款1448万元,新增14895万元,未完成化解任务。建议武山县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稳妥推进暂付款化存量、控增量,增强库款保障水平,降低地方财政运行风险。
今后,市财政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加大对武山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并视市级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武山县的专项支持。同时,建议武山县在积极争取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统筹好各类财政资源,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压力和挑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938—8212144
联系人:朱 斌
天水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