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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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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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07
- 标题: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周伟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争取市级财政支持汤峪水库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提高农村供水和水质保障水平,切实改善贫困区域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1〕37号),市财政每年安排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供水、防洪堤防、灌溉工程、排洪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与加固改造,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供水效益、防洪效益、灌溉效益等持续发挥,进一步保障广大乡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安全。
中央省级每年下达我市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希望清水县积极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项目,确保汤峪水库建设工程圆满完成。
今后,市财政也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水利发展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我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发展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李 洁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