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128
- 组配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09-07
- 标题: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张雄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脱贫劳动力稳就业奖补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财政支持脱贫劳动力就业有关工作的关注,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以政领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不断调整优化资金投向,扎实推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2023年,全市共到位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90.90亿元,其中2021年29.95亿元、2022年30.33亿元、2023年30.62亿元。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省级7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衔接资金可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包括“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但当前衔接资金安排使用的重点依然是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确保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提高到60%以上。2023年,市级财政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按照衔接资金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1.42亿元衔接资金,较去年增加了1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联系人:张奇沛 联系电话: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