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079
- 组配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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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19
- 标题: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王龙强、王建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或取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重点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拉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区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做出了明确安排,有效期内不会做出变化。
下一步,我委会将你们的建议及时向省上反馈汇报,并将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效益。
感谢您们对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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