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074
- 组配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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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30
- 标题: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杨帆、王军、史建理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甘谷县磐安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工业园区建设事业发展的关心。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天水提出的“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目标定位,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打造“五区”“五中心”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自身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强工业”行动为龙头,扎实推进强科技、强县域行动,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各级工业园区产值占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的82%以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甘谷电厂重组发电,对提高产品关联度、打造产业链具有重要的意义,筹建甘谷县磐安工业示范园区,园区内拟建项目由县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实施;如需设立工业园区,我委根据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1.在园区整体规划布局方面。《甘肃省开发区2022年工作要点》(甘开发区办〔2022〕3号)《关于推进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发改电〔2023〕119号)《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办字〔2023〕29号)中指出,“原则上每个县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每个开发区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鼓励‘一区多园’模式,推动开发区整合提升和提档升级,开展各类产业园区专项治理整顿,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清理违规设立的园区;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国家级开发区外,新增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由省政府审批。”
2.在环境影响和绿色低碳方面。设立产业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且园区要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设立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置等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要推进二氧化碳、固体废弃物集中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产业园区内企业应使用低碳技术与设备、节能减排新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协同低碳绿色发展。
3.在安全生产方面。产业园安全生产需统一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和安全管理运行监督,提升华能公司煤炭转运、车间生产等过程安全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市工业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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