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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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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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19
- 标题: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汪霞、雷连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或降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中央要求地方(包括:省、市、县)财政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以确保项目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立资金配套制度旨在发挥中央财政“四两拨千斤”、带动地方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作用,调动地方政府投资三农、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避免单纯依靠国家一级投资的蔽端。
由于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乡财政均比较困难,您建议取消或降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建议我们感同身受。近年来,我们也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就资金配套问题与上级发改部门联系沟通,反映我市财政困难状况,建议省财政部门减少和调整中西部落后地区支农项目地方配套政策,以减轻西部落后地区的配套压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省上相关部门反映和汇报,争取得到国家和省上更大的资金支持和帮助。同时,将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市级资金配套力度,减轻县区财政配套压力。也请武山县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采用EOD、BOT、PPP等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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