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18-02495
- 组配分类: 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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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20
- 标题: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中国甘肃网10月25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方言)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办法》规定,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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