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留言评论
  • 索引号: 13914629N/2018-02495
  • 组配分类: 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1-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8-11-20
  • 标题: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 2018-11-20 信息来源: 天水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甘肃网10月25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方言)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办法》规定,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登录
实名登录 匿名登录
实名注册 匿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