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兰州东部科技新城兰州大名城的一位业主,现在我们大名城入住率日益增加,最困扰我们就是现在的交通问题,每天影响我们的日程。虽然有906公交但服务态度极差,车费太贵,有时候不停。能否协调开通开往市区的市政公交,方便我们各位业住的生活需求。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榆中县交运局对此事进行答复。 县交运局每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905、906路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若干问题,着力从完善驾驶员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完善驾驶员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从GPS监控平台、路检路查及乘客访查等方面加强驾驶员管理,坚决根治部分驾驶员态度不端正、语言不文明、行为较恶劣的现象。 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关于榆中县905路等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兰价行审发[2016]238号)规定,核定后的905全程票价为3元,906路全程票价为5元(其中大名城至和平十字每人每次2元,和平十字至兰州每人每次3元)。 榆中县已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和平、定远至兰州市区的公交车辆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请示》,市交警支队认为和平镇、定远镇属非城市建成区,且主要交通道路属城乡公交线路,在该条线路投放设立站立位的公交汽车车型不符合规定要求,因此未批准将和平、定远至兰州市区的公交车辆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在国省道干线上的城际公交车必须为一客一座,严禁超员,因此905、906路公交车途经各站点时,在车辆满员并且没有乘客下车的情况下车辆不停车,为乘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针对这一问题,县交运局在充分测算、认真研判的基础上,正在积极争取资金,根据群众需求及道路状况,适时调整线路,并根据客流情况逐步加大线路配车数量,全力服务沿线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网民留言】
我是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安国乡安国村水沟社一位村名,我们村去年五六月份,开始硬化道路,全村人都非常高兴,之前都说的全村都有下水管道,最后修到我们那边路的时候,管事的人说,没有管子,不给我们这边按下水管道,态度特别强硬,就是没有,他们也没有办法,为何就到我们这边路偏偏就没有管子了。也许我们的房子在后面,没有重视,我觉得啥事就得一视同仁,现在我们家的水流到别人家地里,人家让我们给个说法,实在没办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经查,网友留言反映的路段位于安国村水沟社,该路段于2016年6月进行硬化并新修排污管道45米,当时该路段住有10户群众。在该路段硬化工程竣工后,1户群众在该路段东北侧新建房屋一处,由于项目未申报,硬化路及排污管道尚未修建。针对此问题,下一步安国镇政府将积极衔接交通、水务部门对该路段未硬化部分列入项目计划,待项目批复后实施硬化及排污管沟新建工程。并责成安国村委会对该路段排水问题进行前期处理,以确保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感谢您的留言,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关于皋兰县东湾村的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不是很清楚,有关出示的批文文件也没看到具体情况,听家里人说地方工作人员线下交涉好像是都按人头算补偿,具体安置标准是什么也很模糊,只是听说给出两个地方让选。像这些问题有没有具体详细的补偿和安置标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兰州市皋兰县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问题,现答复如下:2017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时间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12月31日;范围为石洞镇规划区,根据《皋兰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皋政发〔2017〕74号)的规定,棚户区改造区域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进行,即:以村为单位条件成熟且80%以上的群众同意后方可实施;石洞镇棚户区改造实行纯货币化安置。东湾村位于石洞镇规划区,与魏家庄村棚户区改造执行同一方案。棚户区改造补偿款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购房补助费、搬家补助费、宅基地补偿费以及按期签约奖励。被征收人享受货币补偿政策后,可自行选择县城余量房,也可以用这笔补偿款买社保、自行创业。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7年10月24日
【网民留言】
泾川县荔堡镇的街道能修好吗?换了好几届的领导来都没有管能解决好街道的排水和建设,晚上街道一个路灯都没有的。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荔堡镇的关心和批评,关于您提到荔堡街道和街道没有路灯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荔堡街道排水排污及街道硬化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项目,计划2018年在我镇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处,配套建设街道排水排污系统。同时,我们将借助“十三五”期间319省道的实施,对荔堡街道进行硬化,进一步解决街道排水排污不畅,污水横流及硬化问题。二、关于街道没有路灯的问题。2013年我镇积极争取项目,在荔堡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由于没有衔接到维修人员,致使部分路灯不亮,我们将尽快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网民留言】
我是武威市古浪县西靖镇阳光新村十组村民,原乡镇古浪县古丰乡冰沟冬村三组村民。2013年底搬迁到西靖镇家里有六口人原乡是低保户,搬迁下去借钱开了个小商店效益不好因为孩子小,母亲有病媳妇不能出去打工,只好勉强维持生活2016年秋季西靖镇政府把我家的低保户取消了,理由是有商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西靖镇阳光新村低保评定的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古浪县委调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16年12月,古浪县民政局《关于做好“下山入川”精准脱贫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规定“拥有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经营实业的家庭不予列为低保保障对象”,因你拥有商铺且注册资金大于3万元,古浪县西靖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将你调整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7年5月,因经营不善,效益较低,你将经营的小卖铺注销,并要求镇政府将你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西靖镇政府工作人员向你告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必须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入户调查、综合测评、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并建议你尽快提供相关材料,在10月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提交村评议会议评议,评议合格后经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予以调整。2017年10月12日,古浪县西靖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与你进行了沟通,耐心细致的向你讲解了农村低保动态调整、评定程序、评定标准等相关政策和规定,你对答复表示接受。针对反映的问题,古浪县委要求县民政局和西靖镇政府进一步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低保申请条件、评议程序、审核审批、保障标准、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努力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让群众掌握政策、了解程序、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武威市委督查室 2017年10月24日
【网民留言】
我是天祝藏族自治县一位普通市民,我有个问题需要反应一下,在本县城环保局垃圾运输车,洒水车,餐饮垃圾车,城管执法巡逻车等都不挂车牌,尤其垃圾运输车因为没有挂车牌,在城市道路不遵守交通规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天祝县环保城管等车辆长久不挂车牌的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天祝县委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核实,天祝县现有垃圾压缩车、清运车、收集车等环卫专用车辆26辆,其中市政所自行购置24辆,甘肃省建设厅配备下发2辆(无发票、车辆合格证手续)。因环卫专用车辆入户购置附加费等费用短缺等历史原因和环卫工作的特殊性,目前,其中12辆由于历史原因,购车发票已超过办理入户2年的时限要求,未办理入户手续,因城市环卫垃圾清运工作量大,未达到报废年限,还在继续使用中;今年购置的9辆环卫专用车,车辆入户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5辆三轮农用汽车已办理了入户和保险手续,正常清运中。另外,上述车辆驾驶人员全部符合车辆驾驶要求,车辆全部参与保险。关于您反映“这种情况已经好几年了,去年借甘肃广播的《民声热线》反映过这个问题,记者向本县交警队反映后,交警队根本没有做任何处理!”的问题,天祝县交警大队在接到记者的反映后,针对城管执法巡逻车有车牌未悬挂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白南加仁前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的行政处罚。天祝县交管部门立即督促城管执法巡逻车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的环卫车辆纳入规范化、正规化管理,逐步淘汰更新。下一步,天祝县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促使环卫车辆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合理调整垃圾清运车辆作业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确保道路畅通。对新购置的环卫车辆及时办理入户、挂牌等相关手续,对运行的环卫车辆全部购买车辆保险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对无法办理入户手续的车辆建立户籍台账,进行编号管理,逐步淘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中共武威市委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