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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被疑有偷漏水行为? 甘肃村民反映全村遭停水

发布日期: 2017-07-05 11:30 信息来源: 人民网-地方领导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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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期,一名甘肃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秦安县中山乡肖渠村停水多日。他说:“肖渠村欠水费1千多元,管理部门怀疑有村民偷水,但应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结论,而不是断了全村的水。”
  对此,天水市政府办公室回复称,肖渠村停水的原因是由于该村所交水费和用水量相差甚大。依据规定,村级实行总表控制即先买水后用水的管理模式。中山供水管理所与村委会共同对全村的水表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偷水和漏水现象,为此对全村用水户水表进行铅封,以防偷水,并及时买水通水。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2016年9月份,秦安县中山乡肖渠村通了近半年的自来水停了。原因是全村欠水费1千多元,管理部门怀疑有村民偷水(偷水可能属实)。一是管理方式粗放,从通水初期到停水的几个月间,管理部门管理失位,没有及时检查水表;即使是有村民偷水属实,管理部门应该审查深究。这种不查不究,掐断全村村民饮水的管理方式,实在是拙劣不堪。二是管理不作为,村民是否有偷水,管理部门应该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结论,而不仅仅是“怀疑”。管理部门应该坐实偷水事实,由始作俑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是断了全村村民的水。三是侵害村民利益,大多数村民预缴的水费还没有用完,就断了饮水,严重侵害村民利益。期待早日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3月4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秦安县中山乡肖渠村长期停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秦安县中山乡肖渠村自来水的原因是由于该村所交水费和用水量相差甚大导致停水。依据《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之规定,村级实行总表控制即先买水后用水的管理模式。中山供水管理所与村委会共同对全村的水表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偷水和漏水现象,为此对全村用水户水表进行铅封,以防偷水,并及时买水通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甘肃省秦安县魏店乡寺咀村田宋河组农民,村村通公路项目,是不是每个自然村都有?我们村到现在还没有,麻烦您百忙之中抽时间帮我们解决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6月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天水市秦安县魏店乡寺咀村田宋河组村村通项目的进展情况,现答复如下:据调查,目前全省实施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全部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下达,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去年年底,全省启动了针对未通水泥路自然村的摸底调查工作,秦安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深入各个自然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调查与测量。秦安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完成前一阶段的工作,目前正在将相关数据录入甘肃省农村公路数据平台,省交通厅将以该平台上的数据为依据,逐年下达自然村的农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的计划。届时,秦安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争取魏店乡寺咀村田宋河组的道路硬化项目,彻底解决村民的交通不便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秦安县云山乡徐张革王人,我是扶贫困难户,大队叫我危房改造,现盖好了,说帮扶我贷款盖,请问何时能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6月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秦安县云山乡徐张村危房补助发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秦安县云山镇人民政府回复,未收到有关危房改造贷款的正式文件,待正式文件出台和贷款资金到位后,会及时通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水市清水县土门乡小庄村村民。2016年8月份村上说有新农村项目,国家有扶贫政策建房子。要建的每户交3万。钱交上去收据也没开。至今不见动静。去问村长说是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说不建了让把收上去的钱退了就是不退。既然国家有政策怎么实行起来就这么慢。求领导关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4月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反映天水市清水县土门乡小庄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据调查:2016年8月,清水县土门乡小庄村(行政村)鸭池自然村部分村民因原居住的村庄交通条件不便产生了易地建房的意愿,并到村委会了解了易地搬迁有关政策。2016年10月,鸭池自然村有13户群众在没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前提下,自发推选了刘某某和金某某2名群众代表,并将3万元的集资款存到了刘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经群众代表向村委会申报后,小庄村村委会也十分重视此事,先后就建新农村用地事宜与本村新店子、以及邻村苍下村蔡山自然村的占地群众进行沟通,但是经过多次交涉,部分占地群众土地要价太高,之后又在距该自然村较近的上窑自然村进行了选址和规划,但由于搬迁群众对选址不满意而主动放弃。于2017年4月16日,刘某某、金某某2名群众代表已将村民集资款以及存款产生的利息全部退还农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本人是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李家社村民,李家社村民的宅院于2014年第二季度一部分拆除,光是把房顶拆掉了,有些围墙东倒西歪,现在村里的路,一到下雨天就无法正常行走,全是烂泥。凡事得有始有终,但是李孟村目前是拆的乱七八糟。我们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5月16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李家社拆迁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该拆迁区域位于临夏市东区街道李孟村李家社,属临夏百益城项目,规划总投资约65亿元、占地面积1000亩,目前已征地400余亩,后续征地工作正在进行。针对留言反映的问题,临夏市东区街道、国土、规划、房产管理、住建、交通等部门对李孟村辖区内拆迁遗留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并计划于今年对李孟中心路进行硬化改造。同时,百益城项目部对已征空地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围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天水市甘谷县恒盛雅居小区一层商户钰源饭店在二楼楼顶私自加层违建,对居民住宅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影响了住户正常生活,小区住户多次向物业部门反映,一直没有任何效果!望各位领导、相关部门核实调查并严格执法,还住户一个说法!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5月2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甘谷县恒盛雅居小区一层商户在二楼加层违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查: 1、反映问题属实,恒盛雅居小区钰源饭店为了扩大营业场所谋求经济利益,于2017年2月擅自在该小区商业综合体(钰源饭店)楼顶搭建钢架结构板房,该建筑属违法建筑。 2、甘谷县规划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发现违建事实后,随即向当事人先后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自行拆除催告书》,经多次督促,2月底,违法建筑彻底拆除。 3、近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再次发现,钢架结构板房又重新架起,甘谷县规划局随即约谈了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于6月23日前无条件自行拆除,当事人承诺自行拆除。 4、若逾期不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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