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11-112638-073
- 组配分类: 市政府部门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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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8-14
- 标题: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现将我委2016年度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2016年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强化制度管理,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评议各项制度,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公开信息统计分析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条例》公开范围的规定,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
(三)主动作为,进一步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办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驻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情况进行反馈。不断完善现有申请答复或告知文书的格式文本,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市民宗委通过网站、公示栏、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公开部门职能、行政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347条。
在政务大厅信息公开更加贴近群众。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者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都可以通过政务大厅反映自己的诉求,市民宗委各职能科室都能做到及时回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市民宗委未收到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共收到各类电话咨询20人次,都及时予以答复。电话咨询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民族成分更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朝觐人员公开排队、朝觐出国外出办证等方面的问题。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民宗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情况
2016年,市民宗委共计投入3万元,用于单位网站建设维护。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民族宗教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各级民族宗教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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