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11-131227-979
- 组配分类: 市政府部门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0-08-14
- 标题: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办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水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我办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专管,各科室抽调1人配合综合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认真落实《市人防办政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优化了政务环境、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反馈。我办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我办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信息,在天水市政府服务网市人防办“办事指南”中公布申请渠道,注明天水市人防办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了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2017年,我办出版发行《天水人防》季刊四期,编印《天水人防信息》104期,及时送发全国部分人防城市、全省人防系统和市、县(区)党政军机关等,集中准确客观反映我办政务工作和有关活动情况,成为各级领导了解和掌握天水人防工作动态的第一手资料。向国家人防、甘肃人防和市政府网站、天水日报、天水在线等媒体投稿200多篇;利用5.12防灾减灾教育周和9月份人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在天水日报上刊登署名文章、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上广场、上电视等活动,成为宣传人防、强化政务公开的新载体,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和关注人防政务工作。(二)我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人防办窗口集中审批,主要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审批),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拆除、更新、改造、迁移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设备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府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自觉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并将市审改办审定的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清单及时在天水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凡上门办事单位申请所需的政策文件,我们都在第一时间予以提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不够,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