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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1-131211-900
  • 组配分类: 市政府部门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9-01-24
  • 标题: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1-24 浏览次数:

    一、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市级各类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列、省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4.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高新技术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5.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配套政策与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协调管理全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8.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期刊和科技统计工作;参与全市科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科技行政执法检查。

  9.负责天水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奖励及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0.归口管理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和科学事业费。

  11.负责指导、管理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工作。

  12.负责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参与科技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对相关政策提出建议。

  13.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管理与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工作;指导县区科技工作。

  15.指导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16.拟订全市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专利保护与相关事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各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专利执法监督,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8.筹集和协调管理专利实施资金和专利申请补助资金,促进专利申请,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负责专利统计分析,管理专利权转让和许可合同认证登记。

  19.负责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组织管理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组织专利战略研究,负责专利宣传、培训工作。

  20.指导管理全市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法律服务和专利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的业务工作及行为规范,对全市与专利有关的社会团体实行业务指导。

  21.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2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教育、人事、劳资工作;承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发展计划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划拨和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监督国列、省列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组织、协调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研究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拟订科技成果推广政策,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国列、省列科技项目推广的组织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3)高新技术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科技计划;负责国列、省列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推荐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4)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指导县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

  (5)政策法规科

  拟订科技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调研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管理软科学计划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法规、行政执法培训,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承担全市科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科技咨询业发展;组织科技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主办《科技先导》期刊。

  (6)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

  (7)技术市场管理科

  负责技术市场法规政策的执行,组织、协调各类技术贸易活动;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网络建设,审查、核发技术贸易证明;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等工作。

  (8)天水市知识产权局

  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各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专利执法监督,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筹集和协调管理专利实施资金和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促进专利申请,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负责专利权转让和许可合同认证登记,规范和促进专利许可贸易;负责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组织管理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负责对全市专利代理、评估、信息服务性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2.局属单位

  局属单位有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副县级)、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正科级)。

  二、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科学技术局收入总计为1894.3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890.38万元,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21.4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项目资金减少。

  2.上年结转项目经费4万元,为按有关规定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科学技术局支出为186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6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7.94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项目支出1340.7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065.56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为加快项目资金拨付速度,2017省列,市列项目资金财政直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1.41万元,下降14.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6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7.28万元,下降35.53%;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省拨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8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4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8.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6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54万元,津贴补贴90.23万元,奖金66.12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6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

  2.日常公用经费77.3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7.61万元,印刷费2.62万元,水电费3.16万元,差旅费11.03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科技局无“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财政全部收回,集中拍卖处置。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预算,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天水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4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发放车补增加了费用支出,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天水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5%。

  全局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即:天水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专项和天水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502.7万元,我局对以上2个项目,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目标审核、组织中期监控、完善指标体系等方面保证评价工作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措施得力,绩效明显,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绩效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结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2.天水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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