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11-112657-320
- 组配分类: 市政府部门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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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8-14
- 标题: 天水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天水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天水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热点回应力度和互动交流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做到规定事项常态化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607条,较去年提高23.37%。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公开和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将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2018年决算、2019年预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11家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信息、6家社会组织注销、1家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信息和286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其他行政权力信息在天水政务服务网公告,10家社会组织撤销等的行政处罚信息天水日报公告,240家社会组织抽查信息、6家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部门抽查等其他行政权力信息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细化公开事项,加强信息管理。一是规范建立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职责划分,现有权力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6项,行政处罚21项,其他权力事项12项。有关事项和办理信息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网,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基本形成。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依托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177件,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划转政务事项6项,市级认领11项,指导县区认领24项,组织各科室为服务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对所有事项进行了材料、时间减压和流程优化,明确办理依据、提交材料、经办时间等服务信息。二是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我们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对全部业务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地名命名、养老服务、儿童收养、村(居)委会、福利彩票、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社会捐赠、“三公”经费等共41项,根据保密程度对公开事项进行公开程度定级,确定了主动公开事项19项,依申请公开事项10项,不予公开事项12项。三是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了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具体抓主线业务、法规科负责合法合规性审查、定期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开项目明确化,信息管理经常化,执法内容规范化,杜绝了错误信息公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和充实了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并有政务公开经验的人员。
(三)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发挥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市政府信息交互平台、本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各类工作信息,展示工作成果,宣传民政各项工作。
(四)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加强政策同步解读。为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单人保”政策和扩面后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的衔接,更精准落实相关政策,市、县区民政部门编印发放《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操作手册》《社会救助政策告知书》《社会救助政策告知书》10万多册,并通过在乡村政务事务栏长期公布、上门向群众宣讲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和申请办理程序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参加甘肃电视台《阳光在线》节目和天水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上线与听众朋友们进行了在线交流宣传。共收到群众反映城乡低保等方面诉求23件,对于现场不能答复的承诺了时限,听众对解答均表示满意。节目结束后,及时整理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以下发督办函方式反馈给相关县区民政局,要求会同乡镇政府调查核实,限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至来电群众。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了市、县、乡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热情解答政策,引导群众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事项。三是严格落实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确定专人每天登录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和市长信箱、天水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负责舆情信息监测、收集和预警工作,科学处置群众舆情,对群众反映的21件信访件和13条网络留言从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处理程序等方面全部做了回复,信访和舆情信息办结率达到100%,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涉及我局承办的12345民政服务热线相关整合内容,按照双号并行的原则完成整合,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动态完善12345政务服务平台知识库信息资料,答复办理投诉建议11条,办理其他平台网络问政线索8条。
(五)做好“最后一公里”的政务公开。截止2019年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20626户、50778人,农村低保对象71265户、242221人,城市特困人员190户、197人,农村特困人员8743户、9060人,发放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36848人、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44125人,纳入前全部在乡镇、村所在地对其家庭情况和发放资金数量进行了公示。对因家庭情况好转清退的救助对象,在进行公示的同时,向本人发放了退出告知书。村级政务公开从低保开始,涵盖到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多项惠民政策,初步构建起全流程、多形式、广覆盖的民政政务公开格局。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知晓政策。
(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议提案是我局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密切联系群众、代表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对接到的9条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建议和12条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和提案事项主要涉及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高价彩礼、公墓建设等问题。对此,我们召开了分析调度会,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落实措施和不能落实的困难,形成了书面答复意见,一对一进行了解答,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2 | 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3 | 10 | |
行政强制 | 6 | -5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0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民政服务对象是特殊困难群体,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宜全部公开。二是公开主动性不强。信息发布、撰写、素材收集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民政工作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着力打造“阳光民政”。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增强公开力度。继续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和财务预决算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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