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11-112427-905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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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2-08
- 标题: 秦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秦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秦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秦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扎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细化工作部署,规范推进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重视程度得到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均明确工作负责机构,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组织体系。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就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保密性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三是强化日常督导考核培训。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工作,通过电话调度、微信督促、重点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监督管理。抓好公开培训,围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重要部门进行培训,并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各部门责任,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所负责领域的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减少因公开不到位、不及时引起的依申请公开。四是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务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二)完善公开渠道,拓宽政务公开载体。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每天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情况和后台链接问题进行检查检测。完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完成区政府网站改版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同时,对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网站第三方评估结果,不断完善专题专栏等栏目。2020年,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226条。二是着力发挥服务窗口平台的直接公开作用。积极实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有效促进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优化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都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贯彻落实,整体工作推进顺利。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办理规范,方便群众和行政机关申请和办理。规范申请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备案制度,规范答复告知书格式,确保各类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全面规范。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3件,全部按规定予以规范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6 | -2 | 427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9 | -11 | 1229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39 | -21 | 1724 |
行政强制 | 150 | -2 | 1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24 | 21324.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良好。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度转结0件,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0件,不予处理0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共0件,行政诉讼共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为此,2021年将重点从五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以及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公共查阅场所等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指导、督促涉及民生利益比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政务公开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2)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符合要求。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传帮带机制,确保不因人员变动影响工作开展。
(4)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回应。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全面做好日常监管维护,确保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