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天政发[2009]87号文件精神,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共收到50万医保专项工作经费。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业务流程运行状况及诚信体系建设。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并负责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指导实施。承办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政策及调整,确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自付比例,待遇支付模块的需求分析、系统建设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按照医保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提高该项资金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 具体绩效指标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决策(15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1分) | 1 |
②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1分) | 1 |
③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1分) | 1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 1 |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1分) | 1 |
绩效目标(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项目所设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 | ①项目是否有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0.5分) | 0.5 |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0.5分) | 0.5 |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1分) | 1 |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1 |
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0.5分) | 0.5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0.5分) | 0.5 |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1分) | 1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 1 |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标准。(1分) | 1 |
资金分配合理性(3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 | 1 |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2分) | 2 |
过程(25分) | 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到位率(3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①预算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是否相符;(1.5分) | 1.5 |
②资金是否全额及时到位。(1.5分) | 1.5 |
预算执行率(3分)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①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1.5分) | 1.5 |
②实际支出资金是否与预算资金额相符。(1.5分) | 1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进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 1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 1 |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 1 |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 1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度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 3 |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3分)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9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3分) | 3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3分) | 3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3分) | 3 |
产出(3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项目产出数量指标(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实际产出的数量是否达到计划产出数;(10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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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10分) | 项目及时完工 (10分)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时间是否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5分) | 5 |
②项目实际完成时间是否及时。(5分) | 5 |
产出成本(10分) | 成本节约率(10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①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符;(5分) | 5 |
②项目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5分) | 5 |
效益(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①项目实施是否提高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问题;(7分) | 7 |
②项目实施是否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8分) | 8 |
群众满意度(15分) | ③群众对此次项目满意度是否达到了90%。(7分) | 7 |
④项目实施是否基本合理、功能是否相对完备、主题是否突出等。(8分) | 8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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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5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医保专项工作经费共下达我单位50万元,后经财政政策性减压实际为40万元。我中心对项目资金执行封闭管理,专账核算。具体支出由业务科室进行把关,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进行集体会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高效,并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最终形成上报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按照医保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7.5分。
(二)评价结论
2021年,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情况较好,预算编制比较科学,财政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在职责履行上收效较为明显,为医疗保障事务及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医保专项工作经费共下达我单位50万元,后财政政策性减压实际为40万元。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专项经费支出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高效。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