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力度,近日,麦积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第二季度社区矫正执法督查工作。
在督查中对全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尚有明主任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重申了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的主要目的和意义,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个别谈话,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服从司法所的监管,按时参加学习和公益活动;二要努力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成为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要积极改造,按时报到,坚定改造信心,加快改造步伐;四要严于律己,严格管控自己的行为,预防重新犯罪。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当场反馈,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尊法守法的觉悟,时刻不忘自己的“罪犯”身份,谨慎做人做事。通过深化开展社区矫正督查检查,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开展。
同时,麦积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要求:一要每周电话汇报思想动态和活动轨迹;二要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递交思想汇报材料;三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法治、道德、文化素养等课的学习;四要每月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活动,修复社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