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部门预算公开制度,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我局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
2.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5.负责向县区、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涉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
8.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总结推广全市信访工作经验;指导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信访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来信办理科、督查科、网络投诉科。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19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退休7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320.42万元,比2020年322.8万元减少2.38万元,下降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42万元,比2020年322.81万元减少2.3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减少项目开支。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320.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8万元,下降1%。其中: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7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45万元,公用经费40.97万元。比2020年262.8万元增加7.62万元,上升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各项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减少项目开支。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信访维稳经费项目40万元,劝返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2万元。比2020年255.54万元预算增加4.58万元,上升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7万元。比2020年39.07万元预算减少9.41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28万元。比2020年12.27万元预算增加1.02万元,上升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7.35万元。比2020年15.92万元预算增加1.43万元,上升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我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其他收入
2021年无其他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省信访局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督查力度。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13.44万元,比2020年19.31预算减少5.8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次数。
(三)会议费
会议费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8.9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水市信访局固定资产原值90.55万元,累计折旧56.28万元,净值34.26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5.0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2件,资产原值71.67万元,累计折旧46.84万元,净值25.13万元;专用设备8件,资产价值7.19万元,累计折旧3.10万元,净值4.0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63件,资产价值11.39万元,累计折旧6.35万元,净值5.04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基本信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共计5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6%。
市信访局:①信访维稳经费项目40万元,用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加强全市信访工作建设,国家和省市重大节会期间应急值班、保障等工作中,以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信访秩序良好,问题有效解决,工作运转正常。②劝返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用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国家和省、市重大节会、节点期间应急值班和劝返接领等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在预期目标内达到维稳信访工作及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期效果,全市信访形势保持平稳,信访总量持续下降,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预期主要效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信访事件处置;化解疑难信访问题,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有效提高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网民留言办理的答复质量、回访复核率和网民满意度。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9.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2.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13.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水市信访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