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部门预算公开制度,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我中心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和公务活动中损害企业、投资者利益的投诉;协调、督促和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效能和行政许可方面的问题和违规行为;组织、协调、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行政效能投诉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是隶属于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天水市信访局归口管理的由财政局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实有9人。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科、受理科、督办科三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投诉中心预算收入172.27万元,比2020年增加55.35万元,增加4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入2人。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0年相同。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72.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5.35万元,增加47.34%。
(一)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94元,公用经费15.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入2人。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61.8万元,其中:市长留言办公经费项目7万元,招聘人员工资18万元,12345政务服务平台年度运维费36.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1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培训费
培训费0.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
(三)会议费
2021年单位无会议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5.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无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77万元。累计折旧23.88万元,净值16.8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6.8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0件,资产原值32.45万元,累计折旧21.92万元,净值10.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89件,资产价值8.32万元,累计折旧1.97万元,净值6.3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分别做如下简要介绍:
1、市长留言板专项办公经费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天水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市委办发〔2015〕55号)为了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网民留言板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由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负责全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承办。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2、招聘人员工资
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12345市长热线”等社情民意反映和诉求表达渠道,知晓民情、吸纳民意、解决民忧,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单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年度运维费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是政府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塑造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同时该平台也是市委、市政府建立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政务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受理并办理全市群众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