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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天水市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发布日期: 2021-04-20 16:32 信息来源: 天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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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水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深入贯彻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转发省上《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中,从“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快速开展通办业务;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三个方面,就全市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途径,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残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精准组织实施。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4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4月22日正式实施。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全国任意乡镇(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天水市所属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将电子材料转交申请人户籍地审核审定,从而实现“申请信息网上传、让残疾人少跑路、增强办理时效性”的目的。

“跨省通办”业务采取异地代收代办方式实施,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简称全国补贴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包括省内“跨市通办”、市内“跨县区通办”、县区内“跨乡镇通办”)申请。受理地按照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补贴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两项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提供远程办理服务,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全国补贴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在收到办理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两项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算,由业务属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直接发放。

据了解,天水市城市低保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分别为每人每月110元和100元。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含以上四种类别的多重)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以上六种类别的多重)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0元和100元。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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