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市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市级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及车辆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3、负责划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平台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一般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管理、编制管理。5、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6、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出售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服务。7、负责市行政集中办公区规划建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管理、邮件报刊收发等工作。8、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7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公车管理科、公房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后勤管理科。核定编制35名,截止2020年底,在职人员33人,划转在职驾驶员55人,劳务派遣驾驶员50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支总计为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7.65万元,增长39.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二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三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四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总计为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7.65万元,增长39.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0.53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28.12万元,增长39.6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二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三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四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做到应支尽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总计为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7.65万元,增长39.59%。其中:基本支出1860.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27.65万元,增长39.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二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三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四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8.12万元,增长39.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8.12万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二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三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四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7.65万元,增长39.59%,完成年初预算1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二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三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四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96.78%,,与上年相比增加467.71万元,增长35.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二是集中办公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绿化改造。三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和更新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15%,与上年相比增加21.4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起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自行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0.87%,较上年度增加16.13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自行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2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2%,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0.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57.67万元,较上年增加119.78万元,增长50.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调资和新调入工作人员。二是2020年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纳。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34万元、津贴补贴15.24万元、奖金9.24万元、绩效工资18.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住房公积金22.35万元、奖励金56.72万元。
2.公用经费1502.86万元,较上年增加407.87万元,增长37.2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起集中办公区取暖费由我局统一集中支付。二是集中办公区的管理费用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85.53万元、印刷费1.52万元、咨询费0.12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2.18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取暖费287.2万元,物业管理费275.56万元、差旅费95.41万元、维修(护)费5.35万元、租赁费14.39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劳务费236.23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1.4万元。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395.9万元,决算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部门单位各类公务出行增多相关费用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97.6万元,增长24.65%,主要原因:对已评估为老旧车辆的公务用车逐年更新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与上年同期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7辆,公务用车购置费191.4万元,较上年增加40.25万元,增长26.63%,变动原因为:根据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对已评估为老旧车辆的公务用车分年度更新。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保有量为10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02.1万元,较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11.04%,变动原因: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车辆运行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与上年同期一致。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净值总额为1569.4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6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3个保障运转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3个项目全年预算合计为810.3万元,执行合计为8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均为优秀。其中:集中办公区万元服务经费,用于开展两个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用于扶持培养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等工作。公务用车保障经费(含车辆购置经费),用于开展全市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经费.xls
公务用车保障经费(含车辆购置经费).xls
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xls
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