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2年我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市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市级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及车辆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3、负责划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平台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一般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管理、编制管理。5、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6、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出售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服务。7、负责市行政集中办公区规划建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管理、邮件报刊收发等工作。8、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公车管理科、公房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后勤管理科。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1759.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02万元,下降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9.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1759.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02万元,下降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86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5万元,公用经费564.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04万元,下降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业务开展的办公费列入项目经费。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8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99万元,下降1.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保障运转经费项目支出895.9万元,其中: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经费263.90万元,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保障经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保障经费200万元,办公用房维修经费35万元,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专项经费5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6.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7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征收计划,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9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应工作需要增加了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工作计划需接待标准化考核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9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培训费增加。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按工作计划无需召开大型会议。
(四)机关运行费
2022年机关运行费1045.24万,比2021年预算减少62.78万元,下降5.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社会购买服务预算4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3709.0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14.42万元,专用设备0.54万元;通用设备3316.5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3.56万元;无形资产3.9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保障运转经费项目6个。其中: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经费,用于开展两个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用于扶持培养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等工作。公务用车保障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保障经费,用于履行全市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办公用房维修经费,用于履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集中管理工作。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手续费。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我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自评得分为优良。各项目工作实施正常。
六、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 天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天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 天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