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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执法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2-03-14 10:14 信息来源: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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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我市出现小范围市民抢购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现象。为全面贯彻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精神,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天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以辖区内市场、商场、超市、粮油店、蔬菜水果店等民生商品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

重点查看市场经营主体是否自觉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同时,坚持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者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宣传了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市场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消费者进店扫码、测体温以及佩戴口罩情况,是否做到定期消杀并记录等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00余户次,警告及责令整改21家,检查过程中发现4家市场经营主体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行政处罚。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有序,目前执法检查仍在继续进行当中。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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