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天水市体育局为天水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天水市体育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布的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县区、市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3、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省以上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发展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我市与外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体育社团、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
7、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天水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 |
2 | 天水市体育中心 |
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体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事业编制75人,至2021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72人。
天水市体育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事业编制27人,至2021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26人。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单位包括:天水市体育局(本级)、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中心三个单位构成。
(一)天水市体育局下属两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职责:
1、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主要职责是代表天水市参加全国及全省各项体育比赛,为上一级优秀运动队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为本地区培养中小学体育师资和专门体育人才。是一所集九年制义务教育(附中部)、中等职业教育(中专部)和高等函授教育(西安体育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函授点)为一体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省级重点体育运动学校”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下设政办科、训练科、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指导科、总务科、科研室、团委八个科室,现有教职工70人;学校开设田径、射击、摔跤、柔道、篮球、武术、跆拳道、乒乓球、自行车、足球、健美操、六人曲棍球等12个运动项目,有9个教学班(附中3个年级、中专3个年级),开设19门文化课。
2、天水市体育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体育局组织的年度比赛。承担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日常训练、比赛。承担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也是我市全民健身的一个重要场所。市体育中心2005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主要承担国家队、省队的训练和比赛,并多次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残联的表彰。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体育局机关内设 5个机构,分别为: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 |
2 | 群众体育科 |
3 | 竞技体育科 |
4 | 青少年体育科 |
5 | 体育经济科 |
天水市体育局下设 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序号 | 下设单位名称 |
1 | 天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
2 | 天水市体育总会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表八、表九为空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总计 2557.17万元,比预算4444.24万元减少188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7.54%。支出总计2557.17万元。比 2020 年度决算数4059.49万元减少1502.32万元, 减少3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支付体校迁建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2509.72 万元,系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比预算4444.24万元减少193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47%。比2020 年度决算数3645.96万元减少1136.24万元,减少31.16%。
2.事业收入 47.45 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 2020 年度决算数57.25万元减少9.8万元,减少 17.12%。主要原因是体校事业收入减少。
3.经营收入 0 万元,系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全年支出2557.17 万元,比 2020 年度决算数4059.49万元减少 1502.32 万元,下降 37%。其中,基本支出 2557.17 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059.49减少1502.3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04.68万元,主要用于体校在职人员工资及运转支出,比2020年2129.07万元减少924.39万元,减少43.42%,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项目支出及部分一般性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6.3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局,体育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务;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等支出。比 2020 年度决算数322.24减少22.78万元,下降 6.8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压减资金,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3.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 2020 年度决算数201.66万元增加 11.44万元,增长5.67 %,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社保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7.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比 2020 年度决算数85.8万元增加1.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社保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07.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 2020 年度决算数112万元减少4.74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退休人员,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支出68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基金支出68万元,主要是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活动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比2020年决算数594.18万元减少526.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9.93万元,2020年省级核拨项目资金较多。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系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比 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 0万元, 下降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系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之外取得的收入。比 2020 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系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 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7.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前年度尚未完成, 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安排的资金。比 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收入决算表说明
2021 年度全年收入2557.17 万元,比预算4444.24万元减少188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7.54%。比 2020 年度决算数3645.96万元减少1088.79万元,减少29.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9.72万元,占 98.14%;事业收入47.45万元,占1.86%;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 年度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1 年度全年支出2557.17 万元,比 2020 年度决算数4059.49万元减少 1502.32 万元,下降 37%。其中,基本支出 2557.17 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五、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4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44.24万元的 54.94%。2021年均为基本支出。没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244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94.0%。
1.教育支出(类)—1157.23万元,年初预算324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7%。因市级财政未核拨体校迁建资金,未支付。支出减少。
(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教育支出(项)19.95万元
(2)教育支出—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支出(项)1137.28万元,用于体校在职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行运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支出8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7.21万元的107.2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一般公务;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等支出。比 2020 年度决算数879.54减少3.16万元,下降 0.3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压减资金,支出减少。
(1)体育—行政运行(项)支出27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体育—体育竞赛(项)支出87.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举办系列赛事购置比赛器材、差旅费等支出。
(3)体育—体育场馆(项)支出170.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中心场馆运营费,参加赛事差旅费,委托业务等相关支出。
(4)体育—群众体育(项)支出337.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支出。
(5)体育—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中心举办建党七十周年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96.92万元的108.22%。比 2020 年度决算数201.66万元增加 11.44万元,增长5.67 %,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社保基数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4.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局退休人员取暖及其他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33.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中心,体校退休人员取暖及其他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150.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支付部分。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2.14万元的106.83%。比 2020 年度决算数85.8万元增加1.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社保基数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局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1.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8.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部分。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8.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07.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4.22万元的102.92%。比 2020 年度决算数112万元减少4.74万元,减少4.23%,主要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6.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2)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个人部分。
5.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基金支出(项)68万元,主要是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活动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比2020年决算数594.18万元减少526.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9.93万元,2020年省级核拨项目资金较多。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支出2441.72万元。具体支出内容为:
其中:人员经费187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03.58减少124.94万元,减少6.2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5.87万元、津贴补贴267.81万元、奖金47.88万元、绩效工资19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万元、住房公积金10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32万元、退休费41.51万元、抚恤金0.41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助学金205.63万元、奖励金243.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去世退休人员1人,致使相关费用减少。
公用经费5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43.88增加19.2万元,增长3.53%,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3.99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0.60万元、水费43.74万元、电费85.27万元、邮电费7.51万元、取暖费28.77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34.47万元、维修(护)费7.24万元、租赁费7.18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4.04万元、专用材料费53.79万元、专用燃料费63.87万元、劳务费87.51万元、委托业务费11.56万元、工会经费10.42万元、福利费17.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6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致使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少。
(二)项目支出0 万元,2021年没有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体育局机关、体育中心、体校3家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2021 年度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 2021 年度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 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 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 年,体育局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截至 2021 年底,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 年度支出 2万元,为体校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1 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0批次、0 人次。
天水市体育局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较 2021 年初预算少支出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少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少支出0 万元,“公务接待费”少支出0万元。相关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和有关过紧日子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体育活动的举办。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68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基金支出(项)68万元,主要是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活动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比2020年决算数594.18万元减少526.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9.93万元,受疫情影响提取政府性基金相应减少。省级彩票资助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四)
十、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水市体育局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1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 25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0%。
“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经费”、“天水市全民健身经费”2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5.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资金165.13万元,结转资金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较清晰明确,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资金使用合规,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能够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数量指标: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发展。
2021年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经费预算资金150万元,2021年支出150万元,自评得分100分。主要用于体育中心场地设施一场(体育场)两馆(游泳馆、体育馆)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的水费、电费,支付外聘人员工资,天燃气费及场馆的维护、物业管理等费用。
2021年年底全民健身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0万元,2021年共计使用15.1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类全民健身活动。项目效益情况: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服务支撑。
体校迁建项目因未完成竣工决算,资金未支付。未进行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水市体育局部门在 2021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经费”,“全民健身经费经费”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年初预算金额150万元,年末执行数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优,完成了年初既定的支出,保障了体育中心正常运转。
“全民健身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3.92 分。全年预算数为 30万元,执行数为 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 50.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良好,完成全民健身相关活动的支出。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压减资金未完成全年预算。
项目绩效评价表格:(见附件)
1、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
全民健身经费
2、自评评分表
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费
全民健身经费
3、综合结论
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费
全民健身经费
4、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5、市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6、自评报告
天水市体育局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天水市体育局职能简述:(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布的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县区、市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3)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省以上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5)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发展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6)组织开展我市与外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体育社团、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7)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体育经济科。天水市体育局机关内设事业单位2个:包括天水市体育总会、 天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所属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职能简介:前身为天水地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创建于1959年11月。1983年4月,学校更名为天水地区体育中学。1985年经省计划委员会、省教委批准,成立天水地区体育运动学校,并设附中部。同年8月,学校更名为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正县级事业单位。2014年8月6日天水市编委会议研究,重新核定市体校编制75名(天机编办通字[2014]63号)。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天水市参加全国及全省各项体育比赛,为上一级优秀运动队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为本地区培养中小学体育师资和专门体育人才。 天水市体育中心职能简述:(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体育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体育局的指示和决议,做好体育场馆管理工作。(2)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为群众体育提供服务,为竞技比赛、体育训练提供场地与服务。(3)为政府举办的各项赛事和大型活动提供无偿服务。(4)作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训练基地(挂牌),为其提供集训、比赛服务。(5)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集会、会展和演出提供服务并开展体育培训指导。(6)管理和维护中心所有体育场馆、室外体育场地及设备设施。(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现代化大型体育场馆”的要求设计,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及优质、齐全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设施。项目定位为城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赛事服务中心和城市体育公共活动中心,是展示天水体育文化的最佳平台。本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提升天水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为天水市承办省级运动会或国家单项比赛、承接商业比赛或社会体育比赛奠定硬件基础。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按照天财绩〔2022〕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需自评项目共涉及二级项目三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530万元,其中市体育局预算经费2380万元。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预算经费15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三个项目以部门为主体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对项目自评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客观性进行审核。按照自评流程,通过自评,三个项目中因体校搬迁建设资金工程款未结算项目资金未支付没有进行自评。其他两项自评结果优秀。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以上项目,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目标审核、组织中期监控、完善指标体系等方面保证评价工作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天水市体育局2021年编制决算单位三家。天水市体育局一级预算单位1家,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中心二级预算单位2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以我局“全民健身 ”项目为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较好。全民健身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0万元,数量指标: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发展。配套指标: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安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至2021年年底全民健身经费共计使用15.13万元。绩效自评得分93.92分。主要用于组织各类全民健身活动。项目效益情况: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服务支撑。
公共体育设施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载体,也可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闪光点,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现代化大型体育场馆”的要求设计,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及优质、齐全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设施。项目为城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赛事服务中心和城市体育公共活动中心,成为为展示天水体育文化的最佳平台。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更是实行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改善国民体质与健康状况,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必不可少的保障条件。项目建设完成的全民体育健身广场是广大市民普遍参与体育休闲健身活动,享受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理想场所。2021年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经费预算资金150万元,2021年支出150万元,自评得分100分。主要用于体育中心场地设施一场(体育场)两馆(游泳馆、体育馆)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的水费、电费,支付外聘人员工资,天燃气费及场馆的维护、物业管理等费用。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以上两项均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最终评分总得分99.6分,属于"优秀"。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天水市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无
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165.13万元,全年支出165.13万元,执行率91.74%。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项目1:全民健身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50.42%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编制合理性(评价目标值:合理,业绩值:子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匹配;总预算细分为具体子项目预算;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数量与产出指标匹配,单价有标准来源);
财务监控有效性(评价目标值:有效,业绩值: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项目成本差异情况);
资金使用规范性(评价目标值:合规,业绩值: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预算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完整;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财务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有适用于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规范性(评价目标值:合规,业绩值:政府采购契约形式明确;政府采购标的范围明确;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明确;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和规模明确;符合政府采购时限要求;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流程执行;政府采购事项依法进行了备案或者审批);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具备可操作性;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法、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及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具备适用于本项目的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办法或方案);
项目质量可控性(评价目标值:可控,业绩值: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应用);
合同管理完备性(评价目标值:完备,业绩值:合同中有明确、清晰、完整的质量标准或验收标准;合同双方明确、清晰、完整;合同履约期限明确、清晰、完整;合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明确、清晰、完整;合同有明确、清晰、完整的交付方式及地点;合同标的物及价格明确、清晰、完整;合同生效和解除条款明确、清晰、完整;合同违约责任界定明确、清晰、完整;合同双方按照合约定履行);
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次数(评价目标值:20,业绩值:20);
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人数(评价目标值:3000,业绩值:3000);
完成计划项目赛事(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赛事活动完成及时率(评价目标值:及时,业绩值:及时);
赛事举办成功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赛事预算经费成本控制率(评价目标值:90,业绩值:100%);
通过体育赛事及大型文艺演出、会展等活动,提高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评价目标值:拉动体育消费,业绩值:拉动体育消费);
居民健康达标率(评价目标值:提高体质达标率,业绩值:提高体质达标率);
对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度(评价目标值:8,业绩值:8);
对竞技体育事业的促进作用(评价目标值:8,业绩值:8);
促进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评价目标值:8,业绩值:8);
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评价目标值:8,业绩值:8);
绿色、环保、文明的健身理念有所提高(评价目标值:提高,业绩值:提高);
群众对举办群众体育活动的满意度提高(评价目标值:85,业绩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50.42%);
预算执行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50.42%);
资金到位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52.42%);
资金使用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52.42%);
长效管理制度健全(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健全);
部门间建立协助制度不断完善(评价目标值:完善,业绩值:完善);
全民健身配套设施逐步健全(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健全);
预算执行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业绩值未达标,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不足。
(二)项目2:天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预算编制合理性(评价目标值:合理,业绩值:子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匹配;总预算细分为具体子项目预算;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数量与产出指标匹配,单价有标准来源);
预算执行率(评价目标值:100%,业绩值: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评价目标值:有效,业绩值: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
资金使用规范性(评价目标值:合规,业绩值: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预算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完整;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财务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采购 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有适用于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
资格审核(含复审)规范性(评价目标值:规范,业绩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具备可操作性;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具备适用于本项目的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办法或方案);
信息公开情况(评价目标值:规范,业绩值:公示的信息全面完整;公示的方式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公示);
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评价目标值:完善,业绩值:完善);
参加全民健身人次(评价目标值:5000,业绩值:5000);
参加体育培训人次(评价目标值:2000,业绩值:2000);
承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次数(评价目标值:10,业绩值:10);
场馆公益开放时间(评价目标值:330,业绩值:330);
全民健身器材收益率(评价目标值:85%,业绩值:85%);
设备完好率(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场馆正常开放(评价目标值:95%,业绩值:95%);
场地开放按时性(评价目标值:按时,业绩值:按时);
场地开放及时性(评价目标值:及时,业绩值:及时);
承办活动及时性(评价目标值:及时,业绩值:及时);
水电气控制成本(评价目标值:150万,业绩值:150万);
物业管理控制成本(评价目标值:200万,业绩值:200万);
维修维护控制成本(评价目标值:100万,业绩值:100万);
通过活动及赛事的举办,带动当地体育及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评价目标值:提高,业绩值:提高);
参加体育锻炼人员满意率(评价目标值:85%,业绩值:85%);
提高科学规范的体育锻炼指导,当地群众基本公共设施使用率提高(评价目标值:提高,业绩值:提高);
健身群众绿色、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有所提高。(评价目标值:提高,业绩值:提高);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评价目标值:85%,业绩值:100%);
运营及维护制度健全(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健全);
管理到位,制度健全(评价目标值:健全,业绩值:健全);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无
五、部门管理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1年,本部门共管理市对县区转移支付0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0万元,省级下达0万元,市级预算安排0万元,县区预算安排0万元;当年支出0万元,执行率0%。通过自评,有0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在决算批复后和决算一起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省市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2.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6.01减少23.57 万元,减少 27.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行政开支,同时受疫情影响,会议差旅费等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本部门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0.889 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08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7.7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5.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7.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97.7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
括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等;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
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天水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等。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教育(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的支出,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运动项目管理、体育竞赛、体育训练、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等。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比赛支出
(3)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离退休 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住房改革支出,反映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代为拨付经费的转制科研 机构转制前离退休职工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 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 房补贴。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
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 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 物业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7.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 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 大型会议等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
9.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交纳的所
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 金等。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