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秦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单位消防控制室进行抽查时,发现2家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应答异常。通过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家单位消防控制室均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无人值班值守),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大队立即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大队工作人员首先向被约谈对象主要负责人通报了近期该单位消控室应答情况,强调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系统,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被约谈对象也向大队保证加强消控室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每日24小时至少2人值班制度,保证每名值班人员都持证上岗。
1月13日,秦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法作出对上述2个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