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的基础性研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等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大数据汇聚、管理、开发、创新应用和数据安全等相关标准规范。
(二)承担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全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融合,协调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共信息资源建设;负责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三)承担全市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的归集、应用融合和数据安全工作,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府、行业、企业等大数据共享共用,为各级各部门决策、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四)负责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大数据的开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五)承担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项目审核、资金使用、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县区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
(六)负责“绿色催化专家智库”的建设服务;负责“麦积山论坛”的组织筹备、管理及服务保障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大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大数据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数据资源科、网络理政科、产业发展科、论坛组织科6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6715.34万元,比2022年274.97万元增加6440.37万元,增加2342.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15.34万元,比2022年274.97万元增加6440.37万元,增加2342.21%。增加的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6715.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440.37万元,增加2342.21%。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6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47万元,公用经费20.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4.37万元,增长63.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644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了6336万元,增加了5760%,增加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2023年项目支出6446万元,其中:藉河风情线二期公共无线网络覆盖项目工作经费80万元,天水市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经费240万元,天水市岷山生态公园和藉河风景线南岸无线网络覆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经费66万元,天水市数字政府项目工作经费950万元,天水市体育中心场馆信息化平台项目工作经费110万元,天水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工作经费50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22.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5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644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大数据中心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我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6446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0.88万元,增长93.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经费增长。
(三)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0.86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4.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2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28.11万元,家具用具价值7.14万元;所属预算单位保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业务调研、检查督导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纳入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系统的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64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2023年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绩效表
天水市大数据中心
天水市智慧城市PPP项目绩效目标.doc
天水市体育中心场馆信息化平台绩效目标.doc
天水市数字政府项目绩效目标.doc
天水市岷山生态公园和藉河风景线南岸无线网络覆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doc
天水市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doc
藉河风情线二期公共无线网络覆盖绩效目标.doc
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