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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3-12 10:47 信息来源: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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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市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金融业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实施监管。(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县区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规范整顿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4)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市属金融机构(企业)相关管理职责。(5)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协调有关方面支持驻市金融机构发展。指导县区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工作。(6)负责与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等驻市金融监管部门和驻市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协调联系。(7)指导统筹发展地方金融业态,推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建设。(8)承担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市政府金融办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地方金融发展、改革、监管、防风险方面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协调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市政府金融办内设4个职能科室,具体为综合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和金融三科,核定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14人,无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人员1人,这是由于2020年调出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214.07万元,比2020年226.79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5.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0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79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5.61%,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20年调出人员1人,致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有所减少。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无上年结转结余,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214.07万元,比2020年预算226.79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5.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79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5.61%,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20年调出人员1人,致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2020年有所减少。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无上年结转结余,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7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09万元,公用经费22.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1.31%,相较2020年减少17.72万元,下降9.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出人员1人,致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8.69%,比2020年增加5万元,增长14.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资金根据历年使用情况和目前金融环境,倡导精神奖励为主,取消物质奖励,该专项资金从2021年预算中取消。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特聘请第三方每年对类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审计,因此2021年增加第三方审计资金10万元,总体来看,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5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40万元,共3个项目,其中:金融办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经费10万元,金融监管第三方审计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7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76.75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较2020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75%。主要因为是:由于调出人员1人,致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万元,较2020年减少9.15万元,下降35.2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调出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减少;另一方面,由于2020年职业年金列入单位预算但采取记账模式,2021年职业年金未列入单位预算,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较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较2020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非税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仅包括本级单位,这是因为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

1.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个,相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2.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公务接待费0万元,0批次,0人,相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3.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培训费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培训费0.99万元,比2020年预算1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压减公用经费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减经费,因此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会议费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较少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压减公用经费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减经费,因此会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机关运行费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机关运行费35.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44万元,下降20.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调出人员1人,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另一方面,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压减公用经费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减经费,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5万元(主要为印刷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21.8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1个,价值101.29万元;家具用具199个,价值20.55万元。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1个,无办公用房和车辆。计提折旧43.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78.8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为64.42万元,家具用具净值为14.41万元。上年末无形资产原值为202.55万元,均为计算机软件,累计摊销32.0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170.47万元。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22万元,主要包括:铁皮柜0.22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万元。均为组织自评项目。

1、专项工作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该项目是根据国家、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安排,为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推动保险扩面提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坚决维护金融稳定、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突出作用,做好全市金融工作,提升金融办在协调、服务能力,每年申请预算安排,用于开展全市金融工作,补充公用经费和办公经费不足。项目的绩效总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及省上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着力提高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逐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对应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金融监管工作力量,为有效履行地方金融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年度绩效目标为:招行引资,拓宽金融机构覆盖面;创新金融产品,持续加强金融服务水平;破解融资难题,全面做好普惠金融相关工作,深化金融改革;鼓励直接融资,推进多元化融资模式;扩大民生保险,加快“保险+”业务开展;完善金融监管,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实现经济金融协作共赢。通过该项目的设立,促进金融办发挥地方监管的效用,引导全市金融发展理念,推进地方金融市场效能,确保绩效目标完成率和实现率达到100%。

2、打击非法集资专项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根据每年省上下达的打击非法集资目标责任书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每年申请预算安排,设立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的绩效总目标为:为积极做好每年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目标考核和综治考评工作,普及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认识和抵制,防范产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按照国家、省上下发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评价细则要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年度绩效目标为: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检测线索,加强部门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抵制非法集资意识。通过该项目的设立,进一步普及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防范我市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全面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确保非法集资案件零发生。

3、金融监管第三方审计经费,为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根据国家、省、市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监管要求,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内小额贷款、典当行、担保公司全年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项目的绩效总目标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进行合规性、规范性审核,确保其合规合法经营,健康有序发展,避免出现违规业务。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业务、财务、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全面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专业化、公平化,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天水地方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整体和项目绩效.zip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预算部门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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