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秦州郊区交警大队部分电子抓拍设备于近日建成,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信号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拍的路口路段
(一)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逆行交通违法抓拍路段6处。
羲皇大道眼科医院一处、羲皇大道畅河新城两处、羲皇大道长控医院两处、羲皇大道建材市场一处。
(二)违反信号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羲皇大道天庆丁字路口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