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和公务活动中损害企业、投资者利益的投诉;协调、督促和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效能和行政许可方面的问题和违规行为;组织、协调、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行政效能投诉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是隶属于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天水市信访局归口管理的由财政局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实有干部9人,退休职工3人。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科、受理科、督办科三个职能科室。
二、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346.0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97.05万元,上涨132.26%。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46.0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7.05万元,增长132.26%%,主要原因是: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保障工作经费。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这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支出为346.0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97.05万元,上涨132.26%。其中:
基本支出123.96万元,占35.8%,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25.03万元,下降16.8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222.08万元,占64.18%,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2.08万元,主要原因: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05万元,上涨132.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05万元,上涨132.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05万元,增长上涨132.26%;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6万元,占98.33%,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及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共安全支出。
3.教育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教育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占1.67%,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采暖补贴、死亡抚恤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3.63万元,较上年减少28.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一)、工资福利支出:69.08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32.81万元,(2)津贴补贴30.31万元,(3)奖金2.19万元。(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5万元,其中:(1)退休费1.85万元,(2)奖励金12.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0.33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万元,主要原因是: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其他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1)办公费4.14万元,(2)水费0.05万元,(3)电费0.62万元,(4)邮电费0.7万元,(5)取暖费1.37,(6)物业管理费0.43万元,(6)差旅费4.3万元,(7)维修(护)费1.49万元,(8)培训费0.23万元,(9)劳务费18万元,(10)工会经费0.78万元,(11)福利费1.24万元,(12)其他交通费用6.99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组团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为:从2016年开始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2019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从2016年开始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2019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3万元,比 2018年增加2.98万元,增加8.0%。主要原因:增加单位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没有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招聘人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67.5分,预算资金全额到位,预算执行率99.99%。预算编制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监控有效,合同管理完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合规;市长留言板专项办公经费自评得分为67.22分,预算资金全额到位,预算执行率88.84%。预算编制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监控有效,合同管理完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合规。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二、有效提高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网民留言办理的答复质量、回访复核率和网民满意度。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9年决算公开.xls
市长留言板专项办公经费.xls
招聘人员工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