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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部分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1 08:33 信息来源: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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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天政发〔2020〕27号)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因政策变化,业务经办系统升级,从7月1日起至系统升级结束前,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暂停办理7月份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业务。

2.暂停办理7月1日之后入院的参保职工出院结算业务。

除以上两项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正常开展。

请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待系统升级后立即恢复以上两项业务的正常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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