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政策制定和业务管理(二)负责全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的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对现有未售公房和廉租房的管理、维修和租金的收缴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组建成立于1980年,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改科、房政科、物业管理科、市场科、执法监督科、住房保障科、租赁科九个职能科室;编制39名,现有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人员21名;下设市房产交易中心,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名。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预算由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组成。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20.89万元,比上年1076.04万元减少65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0.89万元,比上年1076.04万元减少655.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房产交易中心、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三个预算单位组成,2020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两个预算单位组成,非税收入0万元未增减变化。
四、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420.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7%,比上年减少454.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房产交易中心、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三个预算单位组成,2020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两个预算单位组成,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1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单位的范围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考察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1.86万元,比2019年预算 8.59万元减少6.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房产交易中心、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三个预算单位组成,2020年预算由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两个预算单位组成
1、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原因是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公车改革完成,车辆上交。
3、2020年出国考察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
4、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力行节约通知。
5、2020年培训费预算数1.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09万元减少4.23万元。
(三)机关运行费57.9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棚户区改造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力行节约通知。
(四)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局固定资产675.2万元,其中房屋价值366.9万元、面积2016平米(忠武巷老办公区已移交,未结算)。通用设备272.9万元,专用设备35.4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我单位2020年度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申报。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