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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水市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0-02-06 09:05 信息来源: 新天水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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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自湖北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场全国范围内的防控阻击战打响。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处在防控关键期,我市接连发生疫情病例。为维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天水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向全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发出倡议。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信息,高度重视、高度警惕,站稳立场、坚定信心,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

二、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企业自身抓起、从企业员工和身边人做起,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疫情摸排报告,与全社会一道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坚决响应党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担当作为,自觉落实防扩散各项措施,带头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配合有关组织机构,做好企业办公场所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对生产、经营、办公区域,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

三、遵纪守法,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杜绝借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乘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野生动物交易、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所售食品、商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四、强化责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特别是与防疫工作相关联的会员企业要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组织力量,保证防疫产品供应。发扬企业家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彰显大爱情怀,在这场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民营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良好的社会风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依法、有序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天水市个体私营协会

2020年2月5日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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