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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31 14:40 信息来源: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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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群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2月2日起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业务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窗口业务及违法处理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站等社会服务网点业务受理。

三、暂停受理驾驶审验教育、驾驶人满分现场学习等业务,驾驶人审验教育考试、驾驶人满分学习培训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窗口服务期间,可以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g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补换领牌证、6年免检合格标志、驾驶人审验(仅限驾驶人记9分以下,不含9分)教育及违法处理等业务。驾驶人未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以上业务办理的恢复时间将视疫情控制的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在此,天水公安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让我们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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