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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起我市中小学学生将迎来寒假生活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13 信息来源: 天水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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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2日起,我市各中小学学生将迎来寒假生活,至2月24日结束.市教育局从师生安全防范、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关爱特殊家庭学生等方面提前安排部署,确保让学生们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

  据了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12日起至2月24日结束,共44天,2月25日开学。普通高中寒假从1月15日起至2月24日结束,共41天,2月25日开学。全市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参照执行。

  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扎实开展师生安全防范教育,确保师生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学生寒假生活的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开展社会调查,开拓视野,陶冶情操,锻炼身体,增长知识,鼓励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各学校必须切实落实省、市有关“减负”规定,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活动时间。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重视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和困难家庭学生的关爱,班主任、科任教师要通过家访、保持通讯联络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让学生们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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