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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27 15:18 信息来源: 天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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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

4.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安排灾区群众生活,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6.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建设工作。

7.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9.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11.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依法报批革命烈士和评定有关人员伤残等级,指导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其他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12.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供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组织和指导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系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天水市民政局有9家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分别是天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儿童福利院、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天水市殡仪馆、天水市殡葬管理所、天水市墁坪安置农场。

二、天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2206.8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955.53万元,增长47.94%。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94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4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3.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064.84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和天水市社会福利院三无人员改扩建项目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56.4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1.95%,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3102.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疗养院优抚医院项目并入大账和捐赠收入等。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892.07万元,增长1372.48%,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优抚医院项目并入大账。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结转和结余7777.61万元,为2018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2337.31万元,增长43.01%,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疗养院优抚医院项目并入大账结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为9599.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416.17万元,增长4.53%。其中:

基本支出7960.88万元,占82.9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714.33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天水市儿童福利院医疗设备购置和下拨部队国防建设资金。

项目支出1638.73万元,占17.07%,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减少298.16万元,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因天水市社会福利院三无人员养护楼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工程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4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4.84万元,增长13.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0.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9.5万元,增长85.98%。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项目和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资金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5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资金结转。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15%,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比上年1.67万元增加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及较上年增加幅度大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招商引资2万元和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经费8万元。

2.国防支出300万元,占4.58%,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用于部队国防建设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部队国防建设支出3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29万元,占94.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较上年6492.37万元减少4.7%,完成年初预算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及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救灾物资采购、天水市社会福利院设备采购、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医疗设备项目资金未支出,天水市救助站项目资金结转。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占0.21%,主要用于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医疗卫生建设支出,较上年12.98万元增加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及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医疗卫生建设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37.26万元,占0.57%,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较上年11万元增加23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市委组织部下拨资金增加,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原因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支出增加

6.扶贫支出0.23万元。为年末调剂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5.7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756.9万元,比上年4218.18万元增加12.8%,主要是因为科学发展观奖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0.79万元、津贴补贴731.2万元、奖金39.74万元、绩效工资7.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7万元、住房公积金9.4万元、医疗费25.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1万元、离休费203.37万元、退休费1407.97万元、抚恤金310.72万元、生活补助278.2万元、救济费318.84万元,医疗费45.94万元、奖励金468.32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88.09万元,较上年2167.67万元减少378.78万元减少17.5%,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3.19万元、印刷费25.37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4.51万元、电费65.23万元、邮电费10.92万元、取暖费198.02万元、物业管理费4.01万元、差旅费79.08万元、维修(护)费244.35万元、租赁费3.3万元、会议费25.72万元、培训费11.78万元、公务接待费3.37万元、专用材料费10.61万元、专用燃料费40.69万元、劳务费211.09万元、委托业务费159.27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5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04万元。

3.项目支出0.8万元,为天水市墁坪安置农场基础设施建设0.8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2.39万元,决算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儿童福利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9万元,下降23.57%;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后天水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公务接待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2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9.03万元,较上年减少9.97万元,下降25.57%,变动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天水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1.26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3.37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02万元,下降0.56%,变动原因为:接待次数、人数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53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57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9万元,比 2017年增加113.18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国有资产2408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32.44万元,固定资产7647.27万元,无形资产7.25万元,在建工程7202.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6.9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市社会福利院赡养人员生活补助项目自评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95万元,执行数为7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75名特困供养老人的基本生活、医疗等基本需求。根据绩效指标预算执行率100%,保障人数75人,社会影响良好,供养对象满意度超过80%的指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下达时间较晚,造成供养人员生活用品、医疗等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建议。在年初对该项目资金进行部分预拨。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赡养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经过自评,该项目预算执行率100%,保障人数75人,社会影响良好,供养对象满意度100%的指标值。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度天水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决算公开说明.zip2018年度天水市社会福利院赡养人员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2018年度天水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决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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