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方案为统揽,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常务会会前学法,举办法治政府专题讲座、培训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成立学习研究基地,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法治工作者”活动等形式,持续强化政府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和研究阐释。市政府领导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天水广播电视台《法治天水》栏目推出“一把手”谈法治专题,4个县(区)长和8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访谈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营造了“一把手带头示范、一盘棋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30余次、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9次9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期、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260余人,开展法治政府专题调研34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持续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考核,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等制度机制。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实施《2022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县(区)分别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3项,全市15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网上学法并通过考试合格。
(三)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利剑”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市、县(区)两级实行“两函”(提示函、督办函)督办机制,强化法治建设成效。针对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形式向7个县区、26家市直部门发出提示(督办)函,督办各类问题近50个,相关县区和部门都能立行立改,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秦州区、清水县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形成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情况,对市自然资源局等13个部门530项行政权力事项开展动态调整,确保权责事项均于法有据。2022年,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325件,减少材料14621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市级部门已达98个。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各类专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等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统筹推进规范权责运行、强化权力制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四个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实施《天水市2022年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甘肃政务服务网天水子站公布的1205项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减率达到87.86%,除因必须到现场提交材料、面签等原因无法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外,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88.90%,即办事项占比达到56.8%。积极开展“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省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已梳理跨省通办事项133项。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好差评,市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网天水子站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2295件,线上评价率达100%;线下评价40833件,其中好评39739件,好评率97.3%。持续扩大“不来即享”服务事项办理范围,群众办事“跑次率”减少到0.09次,免费邮寄办理结果5962件。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涉及28家市直单位和部门共84项政务服务事项、178条具体简化办理事项。实施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制定市级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67项。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和涉企收费行为。持续推动全市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扩面,印发落实《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工作方案》,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制定9项工作措施,持续开展预防法律风险的“惠企法治体检”,助力园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重点领域立法卓有成效。紧扣全市工作重点和民生实际,将《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项目作为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审查、审议等工作,《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对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天水市伏羲始祖文化传承创新区促进条例》已启动立法。坚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开展专项清理3次,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市级办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合同、复杂信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249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55份。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和服务保障工作,9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论证、咨询共计63件(次),服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市、县区政府16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进行实施后全面评估论证。制定《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组建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委员会,为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供服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落细。以天水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能力提升、“三项制度”全覆盖、柔性执法提质扩面、行政执法改革、精准监管、执法形象规范提升等“六大工程”。编制部门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有序推进建立赋权部门定期指导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新型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程,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16万余条。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9541余名行政执法人员、1893余名市直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326个、行政执法证9023个,七大重点执法领域全部完成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执法事项协调、执法争议处理、专项工作核查督办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抽查案卷600余宗,持续开展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36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等活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持续拓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更加规范。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司法部门联合开展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加大依法惩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截止2022年11月,全市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共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话咨询591条,征集投诉举报线索212条,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74次,排查违法违规线索9条,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得到有效解决。
(五)行政复议应诉改革工作卓有成效。市、县(区)两级分别召开2次以上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行政复议改革“五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行政复议案件已经全部集中到市县司法行政部门集中受理,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完成。创新制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接收登记、办理、调解、听证等11项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复议人员集体研究三级办案模式。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两项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市、县(区)两级对受理的121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创新实施“全过程调解”的办案思路,已办结85件,纠错率11.76%,较2021年下降21.84个百分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后起诉率为15.29%,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之前2021年的16.33%相比,下降1.04个百分点。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败诉率8.33%,较2021年下降0.67个百分点。
四、聚焦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组建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18个专题的巡回宣讲,举办民法典宣讲130余场次,法治政府建设宣讲20余场次,“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制定《天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创作展演普法小品剧《背后听真话》、普法快板《喜迎党的二十大 “八五”普法再扬帆》、秦安小曲《现实说法》、张家川花儿《法雨沁阿阳》等法治文化作品,采取“法治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普法”宣传模式,加快“一乡一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印发《天水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开学法治第一课”,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30余场次,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遴选630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240余场次,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牢固。探索实行“区域链+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联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益服务、法律咨询24小时保障等“四个服务网络”全覆盖。全市300多名村(居)法律顾问为2620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11000件次。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5420余件,咨询和代书7710件,担任政企法律顾问488余家,法律咨询16854人次。办理公证6618件,完成司法鉴定2297件。全市8家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解答、受理转办、跟踪回访等约8300余人次,受理指派录入法律援助案件1331件。
(三)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加快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统筹机制。构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大调解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大数据”模式,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0836件,调解成功率98%。实施11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2年,新推荐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新命名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3个,截至目前,全市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8个,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2022年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相比,在政务服务水平、执法行为规范性、营商环境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按照《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度。二是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市、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内设法治机构建设,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