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秦安县水务局组织技术单位对葫芦河秦安县部分河段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调整,已通过市水务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成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葫芦河秦安县部分河段按照《葫芦河秦安县西川段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许可,新建了部分堤防,该项目已完工,相应调整河段的管理范围。
二、调整范围
此次划界调整范围为葫芦河右岸秦安县西川镇神明川村至吴川村段,长度3378.44米,其中第一段(何家川段)长720.32米,起点坐标(X=559885.93,Y=3856476.46),终点坐标(X=559705.83,Y=3855785.34);第二段(郑川村段)长1751.29米,起点坐标(X=559365.57,Y=3855499.33),终点坐标(X=559352.13,Y=3853875.82);第三段(吴川村段)长906.83米,起点坐标(X=3852611.79,Y=559763.12),终点坐标(X=559763.12,Y=3851866.22);葫芦河左岸秦安县兴国镇郑川村段,长度2561.90米,其中左岸第一段(郑川村段)长1769.50米,起点坐标(X=559723.82,Y=33855581.34),终点坐标(X=559540.67,Y=3854107.31);左岸第二段(郑川中学段)长792.40米,起点坐标(X=559595.03,Y=3854072.36),终点坐标(X=559999.57,Y=3853589.00)。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左右岸总长5940.34米。
三、划定标准
按照《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本次调整管理范围线为堤防堤脚线外放10米划定。
四、相关要求
1.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3.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责任。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