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22-06891
- 组配分类: 天政办发文件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4-2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5-06
- 标题: [天政办发〔2022〕39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2〕39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天水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现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的要求,以推动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抓续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后一公里,用好现有水资源”(以下简称“四抓一打通”)为方向,聚焦全市水资源、水工程、水灾害、水生态、水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水利补短板、强监管和改革创新,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市水利工程进行体检会诊和评估论证,通过推进工程抓续建,巩固拓展抓配套,提质增效抓更新,优化提升抓改造,积极构建全市供水网络体系;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全面摸排供水现状,挖掘供水潜力,完善配套设施,打通供水“最后一公里”,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续建。统筹已建、在建和新建水利项目,加快发挥工程效益。深度挖掘天水城区引洮供水等已建工程供水指标及供水能力,进一步扩容增效,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加快曲溪城乡供水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及早投入运行;抓好天水市东北部城乡供水等工程前期工作,推动尽早落地实施。
——抓配套。加快引洮二期天水城乡配套等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工程达产达效。通过实施水库、淤地坝项目,完善调蓄配套设施,延伸供水网络体系。
——抓更新。针对部分已建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系统开展城市与农村供水工程联网更新和提标改造,消除隐患、补强弱项,有效恢复工程功能。
——抓改造。抢抓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机遇,谋划实施引洮向武山县城区及洛门镇区、甘谷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三阳新区供水等工程,达到规模扩容、提标增效、功能转化,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到2025年,全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取得阶段性进展,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城乡供水、曲溪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输配水体系基本建成,重点河流、重点河段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水利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市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解决,区域性水网体系建立,现代化水安全保障网络建成,重点河流防洪减灾体系完善,美丽健康的河湖水生态系统和现代水治理体系建成。
三、建立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体系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一是管住“水袋子”。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特点,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提升配置效率。强化水资源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细化实化“四水四定”举措。加强水资源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2025年前,重要河流控制断面和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实现在线监测。依据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分区管控体系,开展涉及我市渭河、嘉陵江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估。大力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二是建好“水盆子”。依托骨干水网工程体系,在管好用好现有调蓄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谋划建设一批高质量调蓄设施。力争2025年前建设2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调蓄池),有效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和抗旱应急供水能力。2035年前,持续推进调蓄设施建设,基本解决调蓄能力不足问题。三是盘活“水指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以红线指标为约束,结合实际用水,推进辖区内水利工程取用水指标动态调剂。全面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引洮供水、曲溪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水量指标的统筹管理与使用,及时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区域和方向。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本区域用水指标清理核算,在取用水控制指标内,通过节水措施减少用水的应及时退减取水指标,为本县区新建工程腾出指标空间。加强缺水县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依据国家和省上对渭河水量分配指标,管好用好渭河水。四是完善“水网络”。准确把握全市未来水资源供求趋势,科学谋划建设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配套、曲溪城乡供水等骨干水网工程,加快推进天水市东北部城乡供水、清水汤浴水库等区域供水工程,积极配合做好白龙江引水工程方案优化论证,加快构建“一横六纵、三源八库、四水统筹、多源互济”(一横六纵:即横穿天水东西向的白龙江引水工程总干线和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天水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武山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甘谷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秦安供水工程、天水市东北部城乡供水工程;三源八库:即白龙江水、洮河水、本地水和曲溪水库、富川水库、关峡水库、高桥头水库、红崖河水库、花园水库、龙台水库、白龙江引水调蓄库群;四水统筹:即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多源互济:即引洮水源、引白龙江水源、曲溪水源等)的大水网格局。
(二)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提质增效。一是优化工程功能。加快市区、县城供水工程建设,构建“双水源”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已建水库综合利用功能。二是完善配套体系。加快推进引洮供水二期配套、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完善供水网络,拓展供水功能。围绕富川、关峡等一批已建小型水库,加快实施配套管网建设,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用水。三是提升工程效益。在保障城乡生活等基本用水的前提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水资源向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效集约行业配置。
(三)着力完善区域性防洪减灾体系。补齐防洪体系短板弱项,加快实施渭河天水段、榜沙河、葫芦河等河流主要支流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河流系统化治理。开展县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和防洪标准复核,适时开展提标建设。推进重点山洪沟道治理,巩固提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能力。实施东峡、石峡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定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形成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提升洪水灾害预防能力,制定超标准洪水、水工程应急抢险和水库调度等方案预案,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健全河流、城市防洪预案体系,加强防汛培训宣传和实战演练,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四)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完善灌区骨干水网系统,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农业灌溉工程,实施渭济、永济、南河等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灌溉渠系“卡脖子”段实施改造,对有条件的灌区积极推进管道化输水,适时开展其他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疏通田间“毛细血管”。围绕特色农业、庭院经济,实施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逐步完善农村水网体系。结合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依托,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取水计量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五)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积极推进城市与农村供水工程联网改造,向城乡结合部、郊区延伸供水,扩展城市供水范围。以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方向,通过对农村供水水厂扩容、提标制水工艺、改造老旧管网、科学定价收费、提升供水服务保障等举措,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推进工程规模化。实施农村水源保障工程,承接已建、在建和“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城乡骨干水源和重点供水工程,按照“建大、并中、减小”要求,配套建设水厂、调蓄设施,有效减少单村供水工程和依靠水窖、小电井等方式供水人口数量,加大集中供水保障力度,进一步释放规模化潜在效益。三是推进管理智慧化。按照精准控制、智能调配、自动预警等要求,推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及主要供水设施设备实时监控,加快供水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全面感知、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和智慧应用系统,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等“四预”措施。
(六)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和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等工程。分区施策推进综合治理,加强西汉水等重要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围绕渭河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实施以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七)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一是推进重点河流修复与治理。推进渭河天水流域水生态治理,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全省黄河治理保护示范性流域。配合省水利厅完成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二是梯次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围绕乡村宜居宜业,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申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整治试点县的有关要求,支持秦州区、张家川县通过省级遴选,列入全国试点县名单。三是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完成市、县区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分解,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完善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度,通过高效节水、退减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等措施,进一步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逐步实现全市地下水采补平衡。
(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一是加强全面感知监测网建设。以地下水一般超采区为重点,结合地下水“双控”,加快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和重点洪水易发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体系,努力建成以非农业灌溉用途的河道外取水口、规模以上取水口、大型及中型灌区渠首、农业灌溉机井、调水工程及河道外河湖补水取用水在线监测等为重点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河湖水域岸线利用及水面面积监测,做好重点河流湖泊饮用水水源水质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等工作。加强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控等监测手段应用,实现对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治理、水土保持等活动的全覆盖全流程动态感知。完成与省级水利物联感知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的全方位对接工作。二是建设涉水业务智能应用体系。配合省水利厅开展以渭河天水段沿线为重点的智慧水利专项建设,构建市域内数字孪生流域,推进防洪、水资源管理等方面“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建设。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安全+监管”。加快构建覆盖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政执法、水利监督等水利业务应用网络,实现水利全业务领域的智能化升级。
四、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一)全面加强水法治建设。配合做好《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认真落实用水指标动态调剂、水权交易、水价改革、重点工程运行效果评估、用水管控与节水激励、河湖保护等管理办法和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奖补办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项目和资金申报指导意见,为“四抓一打通”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四抓一打通”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承接引洮供水等重大项目配套工程审批权下放事宜。加强对违法取用水、侵占河道、河道非法采砂等水利突出问题专项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敏感水域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水利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的联合执法。
(二)强化涉水事务监管。一是强化水资源监管。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全面摸清取水口底数。加强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水资源监测能力现代化提档升级,力争水量、水质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点覆盖重要控制性断面、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取水户和大型灌区,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强化河湖监管。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强化河湖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采砂管理。统筹河湖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托智慧水利建设,完善天水市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加强河湖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在线监控。严格落实《甘肃省河湖长制督查方案》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强化前期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成后“晒太阳”情况。积极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健全完善中小型水库、农村饮水、灌区末端等工程运行监管机构和办法。加强工程投资、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建立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清单并动态监管,配合做好水库(电站)、泵站、水闸、灌区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创新监管手段,完善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密水土流失监测站网,积极推进“智慧水保”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以互联网+监管模式。建设水土流失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五是强化水安全风险监管。建立水安全风险应对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源防控,建立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城乡供水工程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污染事件等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淤地坝防汛监测预警、汛限水位和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领域,分层次、分类型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人才+项目”“团队+项目”方式,为人才成长成才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以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水利系统人才交流培养,为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四)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一是传承“水文化”。搜集整理天水水利史话、区域大事记等资料文献,开展水利遗产资源调查。积极挖掘武山县东梁渠建设、红军强渡渭河、三阳川灌溉工程等水文化资源和水利设施资源,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展馆、陈列沙盘、水工模型等展示展陈设施。结合河湖治理修复、河湖水域岸线整治等,融合推进河湖水文化建设。二是讲好“水故事”。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发挥水利行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评先选优等活动,开展水利题材文艺作品创作。依托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积极推进水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引导群众知水、节水、护水、亲水。
五、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一)深入推进水权改革。一是明晰“水权属”。推进市内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明晰区域用水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立覆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取水管理体系,明确取用水户水权。开展区域取水许可、分水指标的梳理清算,实现工程、区域、流域之间指标的衔接和闭合,加快形成全市水量指标“点、线、面”一套账。探索建立闲置用水权认定和处置机制,盘活存量水资源。二是发展“水市场”。探索建立流域、县区、行业、用户之间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模式。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通过水权交易方式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促进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加强水权交易监管,保障水权交易公平性和合法性。
(二)着力推进水价改革。一是加快重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以引洮供水、曲溪供水等工程为重点,将水价改革作为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有效抓手,破解水利工程收益难以覆盖运行成本的难题。完善天水城区引洮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探索推行两部制水价,增强水管单位经营积极性和“造血”功能。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水利工程,可由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与用水户协商定价。二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对于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种植产出效益高、水价承受能力强的用水企业,供水水价应率先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逐步达到完全成本水平。三是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用水定额,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符合产业目录的高耗水特种行业从高确定水价,倒逼用水主体主动节水。在合理确定用水量前提下,建立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重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以曲溪水库、花园水库等中型水库为重点,建立完善发电、供水、防洪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新建重点水利项目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新模式,按照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原则组建项目法人,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厘清工程管理单位社会服务和经营性职能。鼓励县区推进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全面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积极探索管养分离,因地制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水利工程集中管护模式,推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物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建立小型水库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探索区域集中管护模式,积极申报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深入推进基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严格定编定岗定员,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工程维修养护。
(四)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谋划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库和“资金池”。积极争取省级水利资金“以奖代补”覆盖范围,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县区积极申报水利领域专项债资金,争取以专项债作为资本金开展“债贷组合”再融资。二是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盘活现有重大水利工程资产,推动水利资产资源化、水利资源产品化。以引洮供水配套等工程为试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股权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完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县区是“四抓一打通”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前期推进、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拓宽投资渠道。要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模式,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长期贷款、过桥贷款、惠农贴息、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性资金,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基金等相关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四抓一打通”项目实施。
(三)加快项目建设。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前期工作,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要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力争做到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开工一批。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落实监管机制。要加强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目标考核和监督评估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推动落实为目的,重点督查实施主体职责履行、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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